首頁 張蔭麟書評集

評近人對於中國古史之討論(古史決疑錄之一)

兩年前,顧頡剛氏發表其《與錢玄同論古史書》(見十二年五月《努力周報·讀書雜誌》[以下省稱《讀書雜誌》]第九期),欲證明“周代人心目中最古的人是禹,到孔子時有堯舜”。劉揆藜氏及胡堇人氏並起駁之,顧氏複為文反辯,提出討論者八事:

(一)禹是否有天神性?(二)禹與夏有沒有關係?(三)禹的來源在何處?(四)《禹貢》是什麽時候做的?(五)後稷的實在如何?(六)堯舜禹的關係如何?(七)《堯典》《皋陶謨》是什麽時候做的?(八)現在公認的古史統係是如何組織而成?

迄今顧氏之文所已發表者,僅及上列(一)(二)(三)(五)(六)五項。(後又增論文王是否紂臣)而劉氏再駁之文,除關於上列第(一)項者外,亦尚未露布。(顧氏及劉氏文,並見《讀書雜誌》第十一至十六期,又轉錄於東南大學《史地學報》第三卷第一至第五期。)茲將顧氏文中之涉及堯舜禹事跡者衡論如此。

一、根本方法之謬誤

凡欲證明某時代無某某曆史觀念,貴能指出其時代中有與此曆史觀念相反之證據。若因某書或今存某時代之書無某史事之稱述,遂斷定某時代無此觀念,此種方法謂之“默證”(Argument from silence)。默證之運用及其適用之限度,西方史家早有定論。吾觀顧氏之論證法幾盡用默證,而什九皆違反其適用之限度。茲於討論之前,請征法史家色諾波(Ch.Seignobos)氏論默證之成說,以代吾所欲言。其說曰:

吾儕於日常生活中,每謂“此事果真,吾儕當已聞之”,默證即根此感覺而生。其中實暗藏一普遍之論據曰:倘若一假定之事實,果真有之,則必當有紀之之文籍存在。

欲使此推論不悖於理,必須所有事實均經見聞,均經記錄,而所有記錄均保完未失而後可。雖然,古事泰半失載,載矣而多湮滅。在大多數情形之下,默證不能有效;必限於其所涵之條件悉具時,始可應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