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華日人三宅俊成(日本關東廳在支研究員)頃著中日文合璧之《中國風俗史略》一書,由北京西長安街二十一號文字同盟社印行,定價一圓。此書內容殊嗇,中文部分不過二萬三千餘言而已。其敘述大體上按朝代分期,惟周以前為一期,秦合於漢,三國至隋合為一期,五代為一期。每期所述項目,時有增減,然大要不出服裝、建築、飲食、器用、儀禮、宗教、祭祀、舞樂、玩器、醫療、生業、貨幣等等。其資料以《初學記》《太平禦覽》《玉海》《淵鑒類函》等類書為主,而參以他籍。以偌大題目,而取材如此其簡陋,篇幅如此其薄小,其不能有多大價值明矣。
然作者卻以篳路藍縷之功自居。其緒言之末雲:“現在各國均有風俗(誌)及風俗史之編,而中國之舊邦未聞有此種科學的研究、係統的著述。今不揣菲才,乃擬為之嚐試著述。”不知數年以前,胡樸安氏已有《中國風俗誌》之編纂,張亮采氏已有《中國風俗史》之撰著(商務印書館出版),且其書皆不如三宅俊成君此編之簡陋。而三宅君乃未之知,遂至後來居下,勞而鮮功,亦可惜矣。
三宅氏此書以供通俗之瀏覽,已嫌其多不正確;若從學術上觀之,則直無價值可言。蓋其引據皆不注明出處,即每章之末亦不列參考之書,使人無從考核。此種缺略施於通俗之書猶可,惟決不容施於專門之著作。而日人於支那學之專門著作亦每每如是,深望其能及早變革也。
作者於周以前之資料,毫無批評精神,故三皇五帝創物之神話采掇無遺,此章直拉雜摧燒之可也。周以後各章亦時有謬誤。如雲“後漢明帝時佛教西來”(三十七頁),不知西漢末年佛教已入中國,而漢明求佛之說不足信。如雲“秦以後平民如有買賣奴婢”(三十七頁),不知戰國時已有之,見《史記·貨殖列傳》。如雲唐代武器有槍炮(五十六頁),不知火藥之用為戰具始於宋末,唐以前之所謂炮乃指發石擊敵之機械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