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綱五常是中國封建道德的基本內容和價值準則,先秦思想家就已對此進行了論述,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綱常倫理。及至兩漢,這種三綱五常的倫理觀念就被係統化了,並影響中國封建社會近兩千年。將這一思想係統化的就是西漢大儒董仲舒。東漢時《白虎通義》又進一步將其法典化,使之成為封建時代千年不變的倫理圭臬。
漢初,崇尚黃老清靜無為思想,在實際政治上則上承秦製,等級權威受到削弱,法不分貴賤,禮不別士庶。盡管朝廷中由叔孫通製定了令劉邦為之興高采烈的朝儀,但禮治建設頗為薄弱。對此,文帝時賈誼就曾提出嚴格封建等級製度,建立禮治的建議。及至漢武帝時,隨著國力的強盛,禮治又被提到重要的地位,董仲舒順應時勢,以天人關係為根據對封建等級製度作了多方麵的論證。而在等級製度中,君臣父子夫婦則是最基本的倫常等級關係。基於此,董仲舒吸收先秦思想家在這方麵的論述,用天道陰陽關係為“三綱”作了充分的論證。
董仲舒宣稱,人間的道德規範來自天意。“仁義製度之數,盡取之天。”“王道之三綱,可求於天。”[31]天地之間,天陽地陰,天君地臣,二者是決定與被決定、命令與服從的關係,而這種關係正是“天理”的體現。因此,自然界的天理外化於人類社會,運用於國家政治生活關係和家庭倫理生活關係,便是:
凡物必有合。……陰者陽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無合,而合各有陰陽。……君臣父子夫婦之義,皆取諸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夫為陽,妻為陰。**無所獨行。其始也不得專起,其終也不得分功。……是故臣兼功於君,子兼功於父,妻兼功於夫。[32]
這就是說,君父夫與臣子妻相互對應,各自組成一個統一體。在各自的統一體中,臣子妻分別處於配合對方的地位,君父夫分別處於支配對方的地位。這是因為,陽貴陰賤、陽尊陰卑是宇宙間不可違逆的原理。所以,董仲舒說:“丈夫雖賤皆為陽,婦人雖貴皆為陰”[33],“天子受命於天,諸侯受命於天子,子受命於父,臣妾受命於君,妻受命於夫。諸所受命者,其尊皆天也,雖謂受命於天亦可。”[34]又說:“是故《春秋》君不名惡,臣不名善;善皆歸於君,惡皆歸於臣。臣之義,比於地。故為人臣者,視地之事天也,為人子者,視土之事火也。”[35]反複用天人感應陰陽五行理論闡說君父夫的至高無上及臣子妻的地位卑下,並根據這種尊卑、貴賤、授受的原理,將一切榮譽、成就都歸之於君父夫,將一切毀辱、罪過都歸之於臣子妻。而且,董仲舒還指出:“子不奉父命,則有佰討之罪……臣不奉君命,雖善以叛……妻不奉夫之命,則絕。”[36]強調子、臣、婦對父君夫的反抗、不服從是最大的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