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文化通史:秦漢卷 02

第五節 義利觀

在具有倫理特色的中國思想史上,義利問題成為許多思想家極為關注的問題。而義利觀念也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從理論闡發到實際操作,從國家治理到個人修養,隨處可見義利觀的影子。

先秦思想家對義利問題已進行了較為深刻的闡說,而且直接影響了後世義利觀的取舍標準。秦漢時期,人們在繼承先秦思想家義利觀的同時,又提出了自己對義利問題的各種看法,為中國古代倫理思想增添了新的內容。

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前,呂不韋集門客編撰《呂氏春秋》,其中就提到以義治國的問題,書中說:“凡治國,令其民爭行義也;亂國,令其民爭為不義也。強國,令其民爭樂用也;弱國,令其民爭競不用也。夫爭行義樂用與爭為不義競不用,此其為禍福也,天不能覆,地不能載。”[61]義是善,是一種道德價值,是超越物質價值的。義所達到、所蘊含的不是感性的功利目的,而是維護人之為人的尊嚴,是超功利的。如果君王治理國家,能引導民眾趨義,國家必然大治。

西漢初年,陸賈繼承先秦儒家重義輕利的思想,指出“君子篤於義而薄於利”[62],主張“先道而後利”。並把主於義還是主於利當作區分君子、小人的標準,“君子以義相褒,小人以利相欺,愚者以利相亂,賢者以義相治。《穀梁傳》曰:‘仁者以治親,義者以利尊。’萬世不亂,仁義之所治也。”[63]陸賈沒有把義、利對立起來,認為義利隻有厚薄先後之別,重義者為君子賢者,重利者為小人愚者。這顯然是先秦重義輕利、君子小人之別的繼續。

西漢中期,董仲舒又提出了頗具特色的義利觀。他認為,人天生就有好義和欲利兩種心理,因為義和利是人們社會生活的兩個基本方麵,都是人生所需要的:義可以養心,利可以養身。“天之生人也,使人生義與利。利以養其體,義以養其心。心不得義不能樂,體不得利不能安。義者,心之養也;利者,體之養也。”[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