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文化通史:明代卷 07

第一節 少數民族文化的發展02

三、藏族文化的發展

藏族在明代主要分布在今西藏地區以及青海、甘肅、四川、雲南的部分地區。最初稱吐蕃,後改稱西蕃。明朝建立後,明太祖遣使進入藏區招諭,藏族的僧俗首領相繼率部歸附。明廷先後設立羈縻性質的烏思藏和朵甘兩個都指揮使司,下設若幹行都指揮使司、萬戶府、千戶府、百戶府及宣慰使司、招討使司、萬戶府、千戶所、百戶所等軍事、行政機構,任命當地藏族首領擔任這些機構的長官,將藏族地區納入了其統治範圍。同時,鑒於藏族人民信仰藏傳佛教,而且教派眾多、各霸一方的特點,又采取多封眾建、尚用僧徒的政策,先後敕封一係列宗教領袖為法王、王、西天佛子、大國師和國師、禪師等,賦予部分地方行政權力,令其管束人民,“率修善道,陰助王化”[31]。明朝中央便通過這些俗官和僧官對藏族地區實行間接的管轄,並利用貢賜和茶馬貿易加以籠絡,增強他們對中央的向心力,從而維護了國家版圖的統一。

由於明王朝的政策較為穩妥,藏區在明代基本上保持著安定的局麵,農牧業和手工業生產都得到了發展。青海、朵甘以及烏思藏澤當地方的農業區,不斷擴大開墾,種植小麥、粟米或者青稞,青海地區還逐年獲得豐收。烏思藏和朵甘地區,大部分藏民主要從事畜牧業,飼養馬、綿羊和犛牛,用犛牛和黃牛**而生的犏牛是當地最具耐勞、耐寒、耐饑餓的優良品種。手工業已達到較高水平。手工毛紡織品氆氌既是藏民日常衣著、被蓋的主要原料,也是向朝廷進貢和藏漢交易的主要物資。此外,所產的腰刀、盔甲、鐵甲、馬鞍、木碗及金、銀、銅、玉石、珊瑚裝飾品,也是進貢和民間貿易的常見之物。雅魯藏布江上的鐵索橋,據說是生活在14世紀末至15世紀初的僧人湯東傑布通過演戲募捐集資並親自主持修建的,共108座。這些橋梁都是用鐵索懸空吊在河流的兩岸,上麵鋪以木板,構成簡單的橋麵。今存的九座,以拉孜縣彭措林的一座保存最為完整。它由兩根粗壯的鐵鏈構成,鐵鏈用扁鐵鍛接的鐵環銜接而成,全長約181米。橋下建有四個橋墩,兩個呈螺旋柱狀,兩個呈長方形狀,全部用石塊砌成,中間夾有豎木或橫木,用以固定鐵鏈和加固橋墩。四個橋墩將橋分為三段,南北兩段供夏季漲水時使用,中間一段常年皆可通行。由於中間一段跨度較大,還加設三道木夾加以固定,以減少鐵鏈晃動的幅度。這些鐵索橋的修建,反映出當時的藏區已具有相當高的生產技術和冶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