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文化通史:明代卷 07

第二節 貴賤有別的森嚴等級

明朝開國後的重要治國舉措之一,便是酌古通今,考定邦禮,遵循封建禮製確定的等級原則,對社會各階層在日常生活中的禮儀、規製作了嚴格的規定,以達到“貴賤各有等第,上可以兼下,下不可以僭上”的目的,使明王朝的封建統治長治久安。

一、居住、行止上的森嚴等級

在封建集權社會,居室成為一個人表示其貴賤尊卑的社會地位的標誌。早在西漢初,賈誼就論述說:“高下異……則宮室異,則床席異,則器皿異。”[19]所以明朝建立後,百廢待舉,明太祖就迫不及待地規定了全國官民百姓必須遵循的房舍製度。

明代,北京的皇城作為帝王的起居場所(故宮),它始建於明永樂五年(1407年),曆時14年建成。全部建築可分外朝、內廷兩個部分,宮殿群體之外,用宮城(紫禁城)圍繞。宮城的正門為午門,它既是宮門,也是皇帝向全國頒布詔令的殿宇。外朝建築以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三大殿為主,前麵有太和門,兩側則有文華、武英兩組宮殿。內廷建築則以乾清宮、交泰殿、坤寧宮為主,這是明代帝後居住生活的地方。這組宮殿的兩側有供居住用的東西六宮和寧壽宮、慈寧宮等;最後更有一座供帝後妃嬪們玩樂的禦花園。同時,在皇宮宮城正門的行門至天安門之間,供帝後專門的禦路兩側還建有朝房。朝房外,東為太廟,西為社稷壇。而作為明代深宮禁苑之地的皇宮宮城,它不僅是帝王最高權力的象征,而且是封建禮儀、等級的權威性體現與物化標誌。這一切,又使得明代帝王的居住禮尚(含宮苑建築風格、起居生活等內容),呈現出較之以往不同的特點。

其一,皇城宮苑建築與帝王起居禮尚,均是循禮製而實施的。其中,皇城的主要建築基本上就是附會《禮記》、《考工記》及封建傳統的禮製布局而興建的。社稷壇位於宮城前麵的西側(右),太廟位於東側(左),便是附會“左祖右社”的製度。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三大殿則是附會“三朝”的製度。至於前三殿和後三宮的關係,更體現了“前朝後寢”的製度和禮儀規範。然而,明統治者在規劃宮殿時,一方麵對前代宮殿的布局方法有所繼承,另一方麵又根據實際政務和起居生活的帝王後妃需求,作了一定的改變和修訂。如左祖右社的位置,金中都是建在宮城前千步廊的兩側,元大都建在皇城以外的地方,明代的則建在皇宮城前麵的兩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