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文化通史:遼西夏金元卷 06

第八章 與漢族有同有異的倫理道德

第一節 遼代婚姻、家庭中所反映的倫理道德

遼代契丹人家庭多是一夫多妻,尤其戚畹貴族均是一妻一妾或一妻數妾,強搶民女為妾是很平常的事,如遼聖宗耶律隆緒之弟耶律隆慶,就曾“歲籍民子女,躬自揀擇其優者為王妃,次者為妾媵”[1]。依仗權勢強搶民間女子為媵妾的現象,是中國封建社會常有的事,遼代統治者也不例外。

契丹人皇族耶律姓與後族蕭姓互為婚配,表麵上看是門戶相當,才談婚論嫁,但這兩姓之間嫁娶不限尊卑與輩分,明顯地帶有氏族時代族外婚製的遺俗,這種例子甚多。如《秦晉國大長公主墓誌銘》記載,她是景宗長女,名觀音奴(《遼史·公主表》名觀音奴),嫁與北府宰相蕭繼先為妻,生有一子二女,長女嫁給孝貞皇太弟隆慶,被封為秦國妃;次女嫁給齊國王隆裕,被冊為齊國妃。隆慶、隆裕均是景宗之子,是觀音奴之弟,觀音奴把兩個女兒嫁給兩個弟弟,是甥舅相配,依漢人的道德規範看,這是**,而在契丹人看來,這種現象是允許的。觀音奴又將長孫女嫁與遼興宗為妃,興宗乃聖宗之子,聖宗是景宗之子,因此興宗為觀音奴之侄,把孫女嫁給侄子,顯然是差了一輩。更有甚者,還有兒子娶繼母為妻的,如《耶律庶幾墓誌銘》記載:“慣寧相公故,大兒求哥,其繼母骨欲夫人宿臥,生得女一個,名阿僧娘子;長得兒一個,名迭剌將軍。”契丹人竟將娶繼母為妻並生育子女的事寫入墓誌中。又如秦晉國王耶律隆慶死後,其妻秦晉國妃蕭氏在遼聖宗主持下嫁給隆慶之子宗政。按照儒家理論,兒子娶繼庶母,於情於理,均不契合,但遼朝皇帝卻公開主持這種婚事。至於弟娶寡嫂、姊亡妹續之類就更是屢見不鮮了。但是契丹人家庭夫妻結合或離異比較自由。如遼景宗皇後蕭燕燕的大姐起初嫁給齊王,丈夫死後,自稱齊妃,領兵3萬屯西鄙臚朐兒河。一次閱馬,見番奴撻覽阿缽姿貌甚美,便召侍宮中,皇後強迫兩人離異。“逾年,齊妃請於後,願以為夫,後許之,使西捍韃靼,盡降之。”[2]齊妃以王妃之尊改嫁給一個奴仆,兩人地位相差如此之遠,竟然能結成秦晉之好,在漢人中也是不可思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