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舞蹈和城市娛樂既反映著一個時代文化發展的整體水平,也反映出時代特征和人們的精神麵貌。樂舞和文化娛樂是任何時代都少不了的,它對於陶冶人們的情操、淨化人們的心靈、提高人們的審美情趣有著極大的關係。總體而講,宋人的精神生活是非常豐富和充實的,這從樂舞和文化娛樂中能夠充分地體現出來。
一、音樂
“丁都賽”戲曲雕磚
音樂具有極強的感染力,音樂隨時代的變化而變化。宋代的音樂因不同階層的需要和欣賞水平,呈現出不同的特點。總體來說,宋代的音樂有宮廷音樂、地方音樂和民間音樂之別。
(一)宮廷音樂
宋王朝如同曆代封建王朝一樣,非常重視音樂,把樂與禮並稱,並把它作為維護封建統治的重要手段。宋代的樂包括音樂以及需要音樂伴奏的歌、舞、百戲等一切文藝表演,範圍是相當廣的。在宮廷,樂種主要有雅、燕、鼓吹等。所謂雅樂,主要是供宮廷郊祀、宗廟、朝會所用的正樂,也稱大樂。演奏的內容有強烈的政治色彩,主要是為封建統治歌功頌德。燕樂則為宴會所用。
宋代的宮廷音樂及音樂機構主要有以下幾種:
1.教坊 北宋教坊設於汴梁,最初隸屬宣徽院,後隸屬太常寺。開始時教坊組織尚未完備,依唐製分成宴樂、清樂、散樂、立坐諸部。教坊的樂工來源較雜,一部分是五代後周教坊的樂工,此外在統一過程中,從各割據政權的宮廷中吸納相當一部分的樂工,還有各地藩鎮進送的樂工,等等。這些是宋初教坊樂工的基本構成。北宋初期的教坊雖沒有唐時規模龐大,但樂工的伎藝水平基本上是一流的。故《宋史·樂誌》稱:“由是,四方執藝之精者,皆在籍中。”這種情況隻是代表宋初的情形,隨著社會秩序穩定,經濟文化的繁榮和發展,宋初的教坊規模已不能再適應時代的需要,因此在進入北宋中期以後,教坊按樂工擅長的技藝分為不同的十三部,即篳篥部、大鼓部、杖鼓部、拍板色、笛色、琵琶色、箏色、方響色、笙色、舞旋色、歌板色、雜劇色、參軍色。教坊是當時官辦的最大規模的藝術表演機構,在這個機構中有嚴密的組織,並設有教坊使、副使、判官、都色長、高班、大小都知都官等官員進行管理。十三部部有部頭,色有色長,是不同樂工的首領。宋代的教坊是宮廷表演的重要角色,教坊人數最多時達到四百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