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文化通史:晚清卷 09

第四節 漢語語法與標點的改革

一、漢語語法的初步探索

語法是語言構成的法則,屬於一種特殊的文化現象。從曆史上看,漢語語法總是隨著社會的發展發生著緩慢的變化。上古時期的漢語形態不夠完備,中古以後逐漸趨向完善,形成一些語法法則。毋庸諱言,在我國古代時期,語言文字的研究取得了輝煌成就,然而,這些成就主要集中反映在文字、訓詁、音韻這三個方麵,而對語法的研究則相對薄弱。清代文字學向稱發達,成就卓著,但涉及語法問題的隻有《助字辨略》(劉淇著)、《經傳釋詞》(王引之著)等少數幾種。語法研究的落後狀況成為中國古代漢語發展的一個障礙。

鴉片戰爭以後,西方文化湧入中國,開始了中西文化碰撞、交流的時代。包括語言文字在內的西方文化種種現象吸引了中國知識分子,引起了他們研究的興趣。在洋務運動時期的西學引進中,除了出版大量西方自然科學和生產工藝方麵的書籍外,還有介紹西方文法的書籍。1877年北京同文館教習汪鳳藻翻譯出版了《英文舉隅》(English Grammar,又譯為《文法舉隅》,丁韙良鑒定),係統地介紹了英語語法。曾紀澤為之作序,稱其:“名目綱領,大致已備,亦急就之奇觚,啟蒙之要帙也。”在當時,“中外多聞強識之士,為合璧字典數十百種。或以典(點)畫多少為經,或以音韻為目,或以西洋字母為序,亦既詳且博矣。然而說字義者多,讀文法者少”。[39]《英文舉隅》的出版為國人了解西文語法提供了一個樣本。1896年出版的《盛世元音》(沈學著)在論述漢語拚音改革的時候提到詞類的劃分問題,指出:“泰西分字義為九類,餘並助語、補接、歎息為‘動作’一類(英文‘浮勃’):如與、及、在、於、籲、噫、吟、詠、飛、潛、遊泳等活字。指名、等級、區類為‘形容’一類(英文‘阿及底胡’):如爾、我、他、慢、彼、此、大、小、方、園、紅、綠等虛字。‘名號’自成一類:如中國、沈學、筆、墨等實字(英文‘囊’)。”[40]盡管他沒有展開敘述,詞類劃分亦非完善,但卻較早地提出了這個問題。兩年後,馬建忠寫出了《馬氏文通》,對漢語詞類劃分乃至整個語法改革問題作了係統的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