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教
道教是中國傳統社會固有的宗教,不屬於“外來戶”。它淵源於先秦時期的巫術、神仙術,西漢盛行的黃老道是它的前身。東漢順帝(125—144年在位)時,張陵(又稱張道陵)創設五鬥米道,奉老子為教主,以《老子道德經》為宗教經典,逐漸形成道教。道教把先秦道家的思想觀念“道”加以神秘化、宗教化,由“道”推衍出“三元”“三寶”“三清境”“三十六天”“五道轉輪”“成仙為神”等一係列宗教教義。道教同樣有一套頗為複雜的製度、儀軌,包括稱呼、宮觀、殿堂、戒律、修煉、符籙、齋醮、占卜、節日活動等。其戒律類似其他宗教,以揚善罰惡為原則,如新天師道的皈依“五戒”為:一者不得殺生,二者不得葷酒,三者不得口是心非,四者不得偷盜,五者不得邪**。道教為多神教,所供神祇甚多,除了尊先秦道家創始人老子為“太上老君”,尊張陵為“張天師”外,其餘神祇以玉皇大帝為最尊。所謂玉皇大帝在道教中的地位本來不高,後來逐漸顯赫,甚至超過了太上老君和張天師。宋以後,玉皇大帝的地位扶搖直上,超越了道教的界限,成為民間廣泛信仰的至尊天神。除此以外的神祇還有三清尊神、四禦、王靈官、王母娘娘、碧霞元君、驪山老母、關帝聖君、六十甲子、南鬥北鬥,以及受尊神管轄的普通神仙,如李鐵拐、呂洞賓、張果老等八仙之屬。
清政府敕建江蘇淮安道教孚佑宮傳戒道場
道教在清代以前的發展有盛有衰,但到清代以後走上衰敗的道路。其衰敗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清王朝對道教采取了抑製政策。清初,道官尚可與眾文武官員同列朝班。乾隆五年(1740),第56代正一天師遣人至禮部投職名,欲隨班祝皇壽,鴻臚寺卿梅瑴成上奏反對,稱:“道流卑賤,不宜濫廁朝班”。[62]乾隆帝敕禮部定議,規定嗣後正一真人不許入朝臣班行。以後又降正一真人為正五品秩,革去天師封號,並令原來在太常寺擔任樂官的道士改業,另任儒士充當樂官。同時,官方設立專管道教的機構和官員,以控製道教的發展。設在北京的道官署叫道錄司,內設左右“正一”各1人,左右“演法”各1人,左右“至靈”各1人,左右“至義”各1人,執掌京師道教之事,又在各城設道官6處。定其品秩為:“正一”正六品,“演法”從六品,“至靈”正八品,“至義”從八品。道官之選取升補由內務府辦理,由禮部給劄。在地方,則於府、州、縣亦設相應的道教管理機構和官員。設於府的有道紀司,設都紀1人,秩從九品;副都紀1人,品秩未入流,為管理一府道士之道官。設於州的有道正司,設道正1人,為州之道官,品秩未入流。設於縣的叫道會司,其官的品秩、升轉補授情況均與州道正相同。通過這些機構和道官,清政府有效地實現了對道教的控製。與清代前期相比,晚清道教更為江河日下。以上海地區所建道觀為例,道光朝以前各朝所建道觀數量:順治朝3所,康熙朝20所,雍正朝6所,乾隆朝30所,嘉慶朝11所,共計70所。道光朝以後各朝所建道觀數量:道光朝7所,鹹豐朝4所,同治朝7所,光緒朝5所,共計23所。[63]如果算上16所不明建成年代的道觀,清代上海地區共有道觀109所,其中建於道光朝以前者有70所,占總數的64.22%,建於道光朝以後者有23所,占總數的21.10%,前者為後者的3倍多。道光後上海道觀建設的蕭條景象正是晚清道教衰落的一個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