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在傳入中國以後,經過四五個世紀的傳播,在隋唐時期進入了宗派的全麵繁盛時期。適應隋唐大一統封建王朝的需要,佛教順著組織異說、求同求通的趨勢,綜合南北思想體係,由學派進而演變成若幹新的宗派,即所謂的天台宗、三論宗、法相宗、律宗、華嚴宗、淨土宗、密宗、禪宗八宗和三階教一教。這些宗派有各自獨特的教義、不同的教規和傳法世係。甚至在同一宗派內部,也分成許多不同的小宗派,如律宗就有南山宗、相部宗和東塔宗之區分;至於禪宗內部更是小宗派林立,從大的方麵而言,禪宗可分為北宗和南宗以及牛頭禪一係,如果單從南宗而言,又有菏澤宗、臨濟宗、溈仰宗、曹洞宗、法眼宗、雲門宗等,在這些小宗派內部也有許多不同的派別。由於對佛教教義的理解不同,使他們在創立宗派時,各執所據,甚至矛盾雜出,爭論不休,但萬法歸一,都是為了佛教更好地在中國生根、發芽和壯大。經過競爭,中國化的佛教宗派相繼形成和建立,並成為中國佛教發展的趨勢。
一、“判教”方式上的分歧
隋唐時期的佛教各宗派,為了檢視流傳在中國的大小經論、判別或判定佛所說各類經典的意義和地位,以“教相判釋”的方式,提出了各自獨特的判教理論,用以統一佛教史上的眾多派別。佛教徒在“判教”時,都是根據各宗派自己的觀點,目的在於說明各教派所信奉的經典不但不是互相矛盾的,而且是相互補充的,佛教經典及著作中某些自相矛盾的觀點是佛對不同聽眾、在不同時機所進行的說教,其基本精神是一致的。通過判教,佛教徒還以抬高自己一係所信奉的經典,來壓低他派。這就難免要產生分歧和矛盾。
天台宗提出了“五時八教”的判教體係。所謂“五時”是說佛的說法分先後五時,第一時講《華嚴》,第二時講小乘教,第三時講一般大乘,如《大集》、《寶積》等,第四時講《般若》,第五時講《法華》、《涅槃》。天台宗認為《法華經》描繪的是佛教的最高境界,因此奉之為最高經典。所謂“八教”,又可分為化法四教(藏、通、別、圓)和化儀四教(頓、漸、秘密、不定),都是強調佛對不同水平的聽眾,運用不同的傳道方法。天台宗為了抬高《法華經》和本宗的地位,判定《法華經》為“圓教”中的“純圓”和“獨妙”,而把其他各種經典都說成是有缺陷的,反映了天台宗人的宗派主義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