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文化通史:清前期卷 08

第二節 形式多樣的書法和篆刻

書法藝術是中國的傳統藝術之一,亦是中華民族的國粹。它以漢字為表現媒介,並通過章法、結構、用筆來表現中國漢字的特殊藝術魅力。作為一種特殊的藝術,書法既有語言文字所具有的實用價值,也具有欣賞的藝術價值。書法藝術在用筆上講究藝術技巧,包括筆法、筆力、筆勢、筆意等。筆法是指用筆的方法,包括起筆、收筆、圓筆、方筆、中鋒、側鋒、露鋒、藏鋒等。筆力是指筆畫的內在力量,在用筆中表現的強弱力量和力度。筆勢指用筆時所形成的氣勢,筆斷而意不斷,點畫形狀雖各不相同,但其勢則渾然一體。筆意是指筆畫線條所表現的感情、意趣。書法在結構上也十分講究。結構又稱結體或間架,結構處理得好,字形才美觀。書法的結構往往將文字的結構規律和審美情趣作合適的安排。其規律有虛實、欹側、勻稱、和諧、聚讓、呼應等。筆畫的長短、粗細、俯仰、伸縮,與偏旁構件的高低、寬窄、欹正,既要搭配得合乎字體常規,又要體現作者的審美理想和情趣。古代的書法藝術注重章法的安排。章法是指字與字、行與行之間的整體關係和布局。書法藝術除了要考慮疏密、均衡等關係外,還要上下顧盼、左右輝映、行行相互聯係、氣脈連貫,使整個作品形成既和諧又有變化的整體。特別是草書和行書,常常增加筆畫的牽絲、引帶、彼此呼應,使整個作品有一種音樂般的韻律和節奏感。除用筆、結構、章法三要素外,中國古代的書法藝術還講究墨法。用墨的方法,有濃墨、淡墨、幹墨、渴墨、漲墨等。書法藝術的字體,古代主要有篆、隸、草、楷、行五種。一幅好的書法藝術作品,既給觀者以審美享受,又可借以引起無窮的意境和趣味。

清代前期的書法藝術,在發展中突破了宋元明以來“帖學”的樊籠,開創了碑學。特別是在篆書、隸書和北魏碑體方麵的成就,可與唐代的楷書、宋代的行草、明代的草書等書法藝術的成就相媲美,從而形成了雄渾淵懿的書法藝術風格。尤其是清代前期的碑學書法藝術家,在書法藝術實踐活動中所獨具的借古開今的精神和表現藝術個性特色的書法藝術創作,更使書法藝術界活躍異常,且流派紛呈,出現了一派興盛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