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期,在音樂方麵,取得了長足的進步與發展,獲得了諸多的成就。風格各異的宮廷音樂、民間音樂、少數民族音樂,不僅在發展中形成了自身的特色,而且在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內,隨著各民族交往的密切和加深,這三者之間還相互滲透和影響。
中國古代音樂藝術的發展曆程,經曆了各個不同的曆史時期,各有其藝術特色和傳統。其中,先秦時期的音樂藝術傳統與特色,使該時期成為“雅樂時代”;秦漢魏晉時期的音樂藝術傳統與特色,使此時期成為“清樂時代”;南北朝至唐宋時期的音樂藝術傳統與特色,使這一時期的音樂成為“燕樂時代”;及至清代的音樂藝術傳統與特色,則使此一重要曆史時期的音樂成為“俗樂時代”。
清代前期除宮廷音樂形成相當的規模和獨具的藝術特色、風格外,民間音樂和少數民族音樂的發展,亦取得長足的進步。民族民間音樂體係中的“五大門類”,即民歌(俚曲)、民族器樂音樂、說唱藝術音樂、歌舞藝術音樂、戲曲音樂,此時均已詳具規模,且產生了諸多的藝術流派,極大地豐富了清代城鄉民眾的精神生活與文化生活的內容,滿足了社會的諸多需求。與此同時,這些藝術本身亦在豐富多彩的社會生活中,獲取了藝術的滋生“養料”與“沃壤”。
一、宮廷音樂
清王朝曆代統治者從鞏固政權、維護封建禮製禮儀的目的出發,對宮廷音樂尤為重視。在宮中或外出的許多重大的政治禮儀性活動中,由於皇帝本人的出現和參與,音樂活動極為隆重,以示天朝大國的尊威和皇權的神聖不可侵犯。其中,為宮廷祭祀活動所用以演奏的宮廷祭祀音樂,宮中朝會活動演奏的宮廷朝會音樂,宮中筵宴活動演奏的宮廷宴樂,帝王巡幸活動使用和演奏的帝王巡幸音樂四大類音樂,編寫了許多歌詞、樂譜,詳盡地規定了音樂活動中的諸多禮儀、規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