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革命時期的蘇區教育
五四運動後,中國早期的馬克思主義者,如鄧中夏、劉少奇等先後舉辦了長辛店、上海滬西小沙渡工人補習學校,出現了民國教育史上第一批工人自己的學校,產生了新民主主義教育的萌芽。中國共產黨成立後,不僅提出了教育為民主革命的政治任務服務、為工農勞苦大眾服務的教育主張,而且更大規模地建立工人補習學校和農民夜校。不僅單獨創辦了湖南自修大學、湘江學校,而且與國民黨合作創辦了上海大學、黃埔軍校,開始了中共領導下的革命教育的嚐試。
1927年國民革命失敗後,中共與國民黨進行了長期的武裝鬥爭,建立了蘇維埃政權,並在蘇維埃地區,開始了中國有史以來無產階級領導的第一次大規模的新民主主義教育實踐,初步建立了一套獨具特色的新民主主義教育體係。
蘇區教育的發展,大致分為兩個階段:從1927年10月創建井岡山根據地起,到1931年11月中華蘇維埃工農民主政府在瑞金成立,為蘇區教育的初創階段,此時的教育以紅軍教育為主體,辦學形式多為教導隊、隨營學校和各種短期訓練班。從1931年11月到1934年10月紅軍被迫長征,為蘇區教育大發展時期,確立了蘇區教育的基本格局並取得了重大成就。
(一)蘇區教育的方針和政策
在革命與戰爭的艱苦環境中,為了土地革命的勝利和打破國民黨的軍事“圍剿”,中共和蘇維埃政府提出了“一切蘇維埃工作服從革命戰爭的要求”,作為蘇維埃工作的總方針。根據這個總方針,1931年11月,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與各項法令,統一規定了蘇區教育的方針和政策。大會的《宣言》提出:“工農勞動群眾不論男子和女子,在社會、經濟、政治和教育上,完全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一切工農勞苦群眾及其子弟,有享受國家免費教育之權,教育事業之權歸蘇維埃掌管”,“取消一切麻醉人民的封建的、宗教的和國民黨的三民主義的教育”。《憲法大綱》第12條規定:“中華蘇維埃政權以保障工農勞苦民眾有受教育的權利為目的。在進行國內革命戰爭所能做到的範圍內,應開始施行完全免費的普及教育,首先應在青年勞動群眾中實行並保障青年勞動群眾的一切權利,積極地引導他們參加政治和文化的革命生活,以發展新的社會生產力量。”這些規定基本包括了蘇區教育的教育權、教育對象、教育目的與教育內容,初步確立了中共在蘇區的新民主主義教育的基本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