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文化通史(套裝共十冊)

第二節 父死子繼與兄終弟及

先秦時期的君位繼承製度,據《史記》記載,夏周以父子相繼為主,商代以兄終弟及為主,父子相繼為輔。但夏代文獻資料太少,在此姑且不論。商代前期一直以兄終弟及為主,到康丁時代始以父死子繼為主。西周時期以父子相繼為主;春秋時期以父子相繼為主且以嫡長製為原則,但也有其他變式。

一、商代兄終弟及到父子相繼的發展

商代的曆史可分為兩個階段,一是成湯立國前的曆史;二是成湯立國後的曆史。依《史記·殷本紀》所載,成湯立國前均為父子相承的方式繼位。《殷本紀》曰:

契卒,子昭明立。昭明卒,子相土立。相土卒,子昌若立。昌若卒,子曹圉立。曹圉卒,子冥立。冥卒,子振立。振卒,子微立。微卒,子報丁立。報丁卒,子報乙立。報乙卒,子報丙立。報丙卒,子主壬立。主壬卒,子主癸立。主癸卒,子天乙立,是為成湯。

從這些記載看,商代在成湯之前便實行了父子相繼製。其實,這些記載從甲骨文中來看,多數已見於殷墟卜辭——盡管有一些先公還不能和卜辭中完全對應,但卻不能證明上述殷先公都是父子相承。上引《殷本紀》中“振”應據殷墟卜辭是“亥”字誤寫。而殷墟卜辭中“亥”後還有一弟“恒”繼兄為王,而《殷本紀》中卻已刪除,說明商湯前並不見得就完全實行整齊劃一的父子相繼製。另外,於省吾先生還指出商代建立祭祀祖先廟號製度在成湯之際,起於示壬、示癸(即《殷本紀》中主壬、主癸),報乙、報丙、報丁是後人追認。[4]因此這些商人代代相誦而後來書之於冊簡竹帛之上,代數及相互之間的關係也可能有誤記誤傳,因此我們探討商代商湯之前的君位繼承製度不能完全依《殷本紀》之說便謂成湯之前便實行了父子相繼製度了。而且如果說成湯之前實行的是父子相繼製,成湯之後卻往往以兄弟相及製為主,顯然不合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