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土地改革,首先遇到的一個問題是如何評價地主。說起舊中國的地主,人們很容易想起文學作品中的四個人,即小說《半夜雞叫》中的周扒皮、歌劇《白毛女》中的黃世仁、泥塑《收租院》中的劉文彩和芭蕾舞劇《紅色娘子軍》中的南霸天。這些文學作品,有些進入小學課本,有的拍成電影,產生了廣泛的社會影響。這些殘酷剝削和欺壓群眾的典型地主形象,是人們對地主的深刻記憶,對於深刻認識土地改革的必要性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近年來,有一種為地主“平反”的說法,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地主作為個體的人,當然是千人千麵,有的地主也很勤勞,也做過一些好事、善事。農民中也有個別遊手好閑的“二流子”。但是,不能因為地主階級中有一些“好人”就要為地主階級“平反”,不能因為農民中有“二流子”就否認農民的偉大作用。從總體上看,因為地主占有土地,可以憑借土地收取地租剝削農民。貧雇農由於缺少土地或根本沒有土地,不得不租種地主的土地被迫接受剝削。土地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改變這種剝削與被剝削的社會關係。轟轟烈烈的土地改革運動,猛烈地衝擊著幾千年來的封建土地製度,打碎了幾千年來套在農民身上的封建枷鎖。這一翻天覆地的變化,使億萬農民在政治上、經濟上獲得了解放,並由此迸發出巨大的革命熱情。這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新民主主義革命取得勝利的力量源泉。
中國共產黨高度重視解決農民的土地問題。黨的八七會議確定以土地革命作為黨領導革命鬥爭的主要內容。土地革命的路線方針政策則是在變革土地製度的實踐中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井岡山時期,毛澤東總結土地革命的經驗,主持製定井岡山《土地法》,以法律形式肯定農民分得土地的神聖權利,否定了封建土地所有製。1929年4月,毛澤東在總結贛南土地革命經驗的基礎上,主持製定興國《土地法》,將井岡山《土地法》中規定的“沒收一切土地”改為“沒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階級的土地”。經過幾年的土地革命實踐,中國共產黨基本形成了一套比較切實可行的土地革命路線和方針政策,包括依靠貧農,聯合中農,限製富農,消滅地主階級,變封建的土地所有製為農民的土地所有製;以鄉為單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在原耕地基礎上,抽多補少,抽肥補瘦;等等。當然,在對待富農問題上,也曾出現過一些“左”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