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中共七大將毛澤東思想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並寫入黨章,規定: “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理論與中國革命的實踐之統一的思想——毛澤東思想,作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針,反對任何教條主義的和經驗主義的偏向。”①但是,1956年中共八大通過的黨章在黨的指導思想中沒有提“毛澤東思想”,而是修改為“黨在自己的活動中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普遍真理同中國革命鬥爭的具體實踐密切結合的原則,反對任何教條主義的或者經驗主義的偏向”②,甚至大會所有的文件和報告都取消了“毛澤東思想”的提法。這一問題引發了各方人士的注意,對此議論紛紛。有人認為,這是“中央壓製毛澤東,要他交出權力”;也有人說,這是“為客觀形勢所迫,而非主觀願望”;還有人說,這“進一步證實毛大權旁落”。其實,黨章的這一改動是根據毛澤東本人的多次提議而決定的,真正的原因和根據還是要從毛澤東的意見中去找。
對於“毛澤東思想”的提法,毛澤東不主張使用的要求由來已久,這直接影響到後來中共八大文件的起草。毛澤東認為,為避免發生誤解,不應提“毛澤東思想”與馬克思列寧主義並列,而且中國共產黨比較缺乏的是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本身也不夠成熟。
1943年,黨內一些同誌提議為毛澤東慶祝50歲生日並宣傳他的思想,毛澤東回信給凱豐說: “生日決定不做……我的思想(馬列)自覺沒有成熟,還是學習時候,不是鼓吹時候。”③1948年8月,華北大學校長吳玉章請示毛澤東,要把“毛澤東思想”改為“毛澤東主義”以供學生學習。毛澤東回複:“那樣說法是很不適當的。現在沒有什麽毛澤東主義,因此不能說毛澤東主義,不是什麽‘主要的要學毛澤東主義’,而是必須號召學生們學習馬恩列斯的理論和中國革命的經驗。”④1949年,毛澤東在中共七屆二中全會上就中國共產黨人為什麽不應和馬、恩、列、斯並列專門講了一大段話。毛澤東認為,中國共產黨的理論水平低, “比較缺乏的是馬、恩、列、斯的理論”,並且“我們有一套是一個國家的經驗……如果並列起來一提,就似乎我們自己有了一切……我們請他們來不是做陪客的,而是做先生的,我們做學生。……如果再搞一個主義,那末世界上就有了幾個主義,這對革命不利,我們還是做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分店好”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