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麵我們對辯證法本質的討論已經自覺立足於馬克思實踐哲學立場之上,但那隻是概念上的邏輯的分析,這裏有必要將馬克思的辯證法思想“曆史”地展現出來。雖然說在相繼考察了曆史上各種抽象的辯證法之後,馬克思的辯證法就容易理解了,但馬克思的辯證法的獨特性仍是一個亟待進一步規定的問題,因為人們一般並未認真地把馬克思的辯證法與以往的辯證法區分開來,往往將馬克思的辯證法或者與古代辯證法混為一談,或者與黑格爾的辯證法混為一談,或者同時將三者混為一談。下麵我們的任務主要就是將馬克思的辯證法與以往的任何一種理論哲學的辯證法區分開來,並由此闡明作為一種實踐哲學的辯證法。
一、對以往的辯證法特別是黑格爾辯證法的批判與繼承
1.黑格爾辯證法的革命因素
前麵已提到,黑格爾乃至整個近代辯證法的單一視角的最終確立是通過曆史原則的引入實現的。但曆史原則的引入卻給這一視角本身帶來問題,這些問題又表明這一視角的有限性。首先,如果將曆史理解為某一精神實體的形成曆史,那麽黑格爾勢必要在這一精神實體完成之處宣布曆史的終結,而這與曆史自身的本質是相悖的。恩格斯清楚地看到了這一點:
黑格爾,特別是在《邏輯學》中,盡管如此強調這種永恒真理不過是邏輯的或曆史的過程本身,他還是覺得自己不得不給這個過程一個終點,因為他總得在某個地方結束他的體係。在《邏輯學》中,他可以再把這個終點作為起點,因為在這裏,終點即絕對觀念——它所以是絕對的,隻是因為他關於這個觀念絕對說不出什麽來——“外化”也就是轉化為自然界,然後在精神中,即在思維中和在曆史中,再返回到自身。但是,要在全部哲學的終點上這樣返回到起點,隻有一條路可走。這就是把曆史的終點設想成人類達到對這個絕對觀念的認識,並宣布對絕對觀念的這種認識已經在黑格爾的哲學中達到了。[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