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當代學者視野中的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學者卷(上)

馬克思的主體—客體理論[1]

主體和客體問題是貫穿馬克思哲學思想的主線之一。馬克思醞釀和建構科學的實踐觀就是從主體和客體的關係起步的,它構成了科學實踐觀的核心。馬克思不僅揭示了主體和客體的社會的曆史的規定性,而且分析了主客體關係的不同層次和方麵,確立了主體和客體範疇在認識論和曆史唯物論中的地位和作用。在當前,主體和客體的關係問題已經成為哲學鬥爭中帶有根本性的問題之一。因此,探究馬克思本人對這一問題的基本觀點,對於捍衛和發展馬克思主義哲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馬克思對舊哲學中主體—客體理論的批判和改造

主體和客體在哲學史上是認識論中的一對範疇。由於以往對主客體關係的理解是建立在唯心主義或感性直觀的理論傳統之上的,所以它的內容和功能特征可以用一句話來表述:它僅僅是一種解釋世界的理論。無產階級要改造舊世界,不僅要訴諸武器的批判,而且要有能夠指導這一鬥爭的思想武器。馬克思的偉大貢獻在於他把握了無產階級這一新型主體的時代要求,繼承並突破了德國古典哲學的理論思維傳統,創立了以改造世界為宗旨的主體—客體理論。

眾所周知,在黑格爾的理論體係中,無所不包的主體是精神或理念,從事現實活動的人隻是理念的形式或工具。黑格爾不是把自我意識當作主體的特性,而是把主體的特性等同於主體,這樣他就把人的本質歸結為純主觀的東西。他不僅把自我意識看作主體的本質,並進而把“抽象的意識”作為客體的本質。在他看來,主體的對象隻是一種思想客體,即精神主體的變體,對象是精神的純粹創造物。所以,馬克思認為,黑格爾的主體實際上是“非對象性的、唯靈論的存在物”[2],主體的能動性隻能是抽象的精神的能動性。黑格爾在《精神現象學》中詳細地考察了主體和客體、意識和對象的關係,但是他對這一關係的理解具有神秘主義的性質。主體和客體的相互作用,表現為精神主體把自己設定為客體又揚棄這一客體複歸自身的過程。黑格爾說:“精神就是這種自己變成他物、或變成它自己的對象和揚棄這個對象的運動。”[3]馬克思指出,在黑格爾的主客體理論中,“主詞和賓詞之間的關係被絕對地相互顛倒了:這就是神秘的主體—客體,或籠罩在客體上的主體性”[4]。馬克思的這一論述是對黑格爾的主體—客體理論的實質性的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