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同根生”原來說的是同胞兄弟為同一父母所生。其實,何止兄弟同根同源?不同群體、不同階級、不同民族、不同語言的人也都是同根同源的。更進而言之,不僅人與人同根同源,而且人與自然、人與物、物與物也都是同根同源的。中國傳統哲學所講的“萬物一體”,從本體論上講應是此意。“萬物一體”不隻是一種境界,這種境界的基礎和依據是本體論上的“萬物一體”。所謂本體論上的“萬物一體”,就是指世界上的萬物,包括人在內,千差萬別,各不相同,但又息息相通,融為一體。我在拙著《進入澄明之境——哲學的新方向》的“相同與相通”一章中已經詳細闡述了這個道理,茲不再贅。本文所要著重討論的問題是:人與自然如何不同而相通?人與人如何不同而相通?人與自然的相通相融和人與人的相通相融有什麽區別?人與自然如何和諧相處?人與人如何和諧相處?
“萬物一體”包括人與人一體相通和人與自然一體相通兩種情況。王陽明在《大學問》中強調用“一體之仁”貫穿於人與人之中和人與自然之中,故“仁”不僅與同類之人(如儒子)為一體,而且與有知覺之鳥獸為一體,不僅與有知覺者為一體,而且與無知覺之瓦石為一體。如果把王陽明的“仁”解釋為無封建道德意義的愛,用愛或博愛來解釋萬物一體,把愛貫穿於萬物之中,即不僅貫穿於人與人之間,而且貫穿於人與自然之間,我想,王陽明的“一體之仁”的理論是很深刻的。宇宙萬物正是“愛”字把它們互相吸引在一起,融合為一體。許多學者正是從這一點出發把中國傳統哲學的“天人合一”論或“萬物一體”論突出地解釋為和諧論。問題是對這種和諧論作什麽樣的理解。有一種理解似乎是傾向於,不與自然作鬥爭,不去改造自然,就叫作與自然和諧相處;甚至把中國過去那種不重自然科學,甘心受自然宰製的狀態稱為中國人重和諧的美德而大加讚賞。在人與人的關係方麵,這種和諧論則實際上往往傾向於把封建的忠君觀念移植到今天,認為這是一種和諧安定的社會因素而加以讚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