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愛生學校建設到目前為止已經進行了多年。在1996—2000年中國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合作周期的“貧困地區基礎教育和早期兒童關愛”項目中,把創建“愛生學校”作為一項重點工作。在2001—2005年項目周期中,我國西部十省有四千多所學校參加,通過該項目的實施,許多學校在樹立以人為本的辦學理念、全納教育、提高教學質量和建設和諧校園等方麵都取得了一定的進步。在2006—2010年項目周期中,為了進一步促進愛生學校建設實施,讓每一所項目學校的校長、教師、學生、家長和社區成員都關心愛生學校的建設,都參與到愛生學校的建設上來,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在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官員的大力支持下,通過中外專家、省縣領導、學校校長的共同努力,形成了由四個維度構成的“國家愛生學校質量標準框架”。該框架在結合國際先進教育理念的同時,充分考慮到應有的“中國元素”。項目經過雲南、貴州、廣西、內蒙、四川、青海等項目省區的實驗,取得了較大成效,它不僅為愛生學校的建設提供了行動指南,而且成為幫助實現兒童權利的強有力工具。
一、中國愛生學校標準
愛生學校模式的實踐方式是建立在“標準”的基礎上的。所謂“標準”是為了在某個領域的一定範圍內獲得最佳秩序,對活動及其結果規定共同的和重複使用的規則、導則或規範。在教育領域,“標準”是評價教育質量和水平的依據,教育質量的計劃、實踐、評估和檢測,都必須基於標準,同時它也是教師職業能成為“專業”的標誌。
(一)愛生學校標準框架
中國愛生學校質量框架由四大“維度”(即“方麵”)(Dimension)構成(見圖1);每一個維度又由體現其主要內容的3~5個“領域”(Domain)。在每個“領域”下確定核心“標準”(standards),每個標準下都有若幹核心“指標”(Indicators),用以評價學校在多大程度上達到了標準,指標又可分為“過程指標”和“結果指標”(如圖2所示)。這些指標主要用於發展性評價,即指標不是用於政府自上而下對學校的評價,而是用於學校自身的質量監測和改進工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