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生學校框架下的有效教學,其含義既秉承了一般意義上的有效教學的內容,又在若幹方麵指出了理解有效教學的關鍵點,突出表明了以兒童為中心的原則要求在實現和提高課堂教學有效性的價值。
根據《中國愛生學校標準》的規定,“有效的教與學”是愛生學校的中心工作。它是指教師作為學習的引導者,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幫助學生取得最佳的學習效果,並促進學生主動、全麵、有差異地發展的教學活動。這與當前理論研究中對“有效教學”的一般理解是一致的,即有效教學是教與學的雙邊活動,是教為主導、學為主體的師生互動、生生互動過程,強**學實際結果與理想的預期結果之間具有較高吻合度的效益觀和效率觀,關注教學活動中的時間投入、人力投入、精力投入及設備投入的成本控製。
除此之外,愛生學校標準對“有效的教與學”含義的說明,還從以下幾個方麵突出體現了有效教學的基本特征:
一、以兒童為中心,是有效教學的應有之義和核心價值
杜威對教育的貢獻之一就是將教育活動的中心從教師轉向了學生,他的思想在教學領域得到了廣泛印證。許多關於“有效教學”的研究都明確指出,有效教學的衡量標準,一是在教學中的投入與產出之間的比較;二是實際產生的教學結果與預期結果之間的比較。這裏的“產出”或“結果”,都是指學生的變化,即學生的成長和進步。“學生有無進步或發展是教學有沒有效益的唯一指標。教學有沒有效益,並不是指教師有沒有教完教學內容或教得認不認真,而是指學生有沒有學到什麽或學生學得好不好。如果學生不想學或者學了沒有收獲,即使教師教得很辛苦也是無效教學。同樣,如果學生學得很辛苦,但卻沒有得到應有的發展,也是無效或低效教學”。[1]所以,關注學生在教學中的變化,關注兒童通過課堂活動所獲得的進步,以他們的成長與發展為中心來衡量教學的有效性,是唯一客觀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