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學校民主管理的保障機製是愛生學校製度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健全有效的保障機製是推進學校民主管理持續深入開展的有力保障,是實現對校長等學校領導權力的有效監督和製約、保障教職工合法權益的製度保證。
從管理過程的角度出發,學校民主管理保障機製主要包括參與決策機製、參與執行機製、監測評估機製、信息反饋機製和教師激勵機製等。這些機製的健全和良性互動將促使學校民主管理係統向著規範、有序、高效的軌道發展。
(一)參與決策機製建設
正確的決策是學校各項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隨著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深入及愛生學校建設項目的持續推進和推廣,學校的決策機製也必須在決策方式和程序上進行改革,以實現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埃爾默爾認為:“學校發展需要不斷地改革以適應變化的環境,學校管理需要由單一層麵的行政決策轉變為分權和參與式的多元決策,從教師、學生家長和社區等廣泛層麵吸取意見,使他們成為學校管理的主動參與者。”[1]因此,創新學校民主決策機製就在於建立多元主體參與的、以促進學校發展為主導思想的共同決策機製。
1.明確決策參與機構職能,擴大決策參與的範圍
教職工代表大會作為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和載體為教職工參與決策提供了機會和渠道。但現實情況是許多學校參與決策的主要是學校領導和教職工代表,決策參與主體並未涵蓋各個利益群體,尤其是一些弱勢群體,如學生群體。愛生學校發展規劃項目就是要求學校成立由多方利益相關人組成的學校發展委員會(或校務委員會),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對學校的重大問題和關係到切身利益的事項共同討論決定,提高決策的正確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