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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教育體係與實施途徑

特殊教育體係是指為各類特殊需要學生實施教育的組織形式。從狹義上說,特殊教育體係僅是指特殊教育的學校教育製度。

(一)逐步完備的特殊教育體係

中國特殊教育體係涵蓋學前教育到大學教育。從性質上講,學前教育和高中後教育屬於非義務教育,國家和社會給予殘疾兒童和學生一定的助學補助,學生家庭還需要負擔一定的上學經費。從辦學主體上講,呈現多元化。國家教育部門主辦的各級各類學校是學曆教育的主體,殘聯或民政部門以舉辦學前殘疾兒童康複訓練機構、職業培訓學校、兒童福利院內的特殊教育班為主,多數屬於非學曆教育,一些民間團體、組織舉辦學前殘疾兒童康複訓練機構以及少量特殊教育學校(表8—1)。

表8—1 中國特殊教育體係

殘疾人教育不僅是國家學製教育體係的一部分,而且是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係的一部分。國家要求在殘疾人事業領域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係和服務體係的“兩個體係”建設,使殘疾人生活、醫療、康複、教育、就業、文化體育等基本需求得到製度性保障。所以,將殘疾人教育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係,特別是將殘疾人義務教育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係,是一個重大的政策進展。

(二)學前康複教育

中國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的對象類型多,主要涉及聽殘兒童、視殘兒童、智力殘疾兒童、自閉症兒童、腦癱兒童;辦學主體多元化,除教育係統舉辦的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學前班之外,由殘聯係統、民政係統、殘疾兒童家長或民間組織舉辦的占有相當大的比重。

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的一個突出特色是保育與康複訓練相結合,針對不同殘疾類型的兒童開展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的康複訓練。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在實施形式上,有小組的、個別的、家長與兒童同時參與的、與普通兒童在一起編班進行的等多種形式。經過康複訓練,一批殘疾兒童進入普通小學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