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

第十一章 教育科研

《教育法》第11條明確規定:“國家支持、鼓勵和組織教育科學研究,推廣教育科學研究成果,促進教育質量提高。”[1]《教育規劃綱要》第68條提出:“加強教育宏觀政策和發展戰略研究,提高決策科學化水平。”

經過多年的改革發展,中國教育科研機構已達2200多家,研究隊伍不斷壯大。中國正掀起科研興教、科研興校的熱潮,開展了深入的理論探索和持久的改革實驗,為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提供了理論和人才支持。伴隨中國經濟社會和教育事業的繁榮發展,教育科學研究作為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重要組成部分,得到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其法律地位得以確立,組織管理體係已建立健全,教育科學研究隊伍不斷壯大,各學科建設取得長足發展,研究成果影響持續擴大,在服務決策、理論創新、指導實踐、國際交流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創新型國家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