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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經費來源及構成

《教育法》規定:國家建立以財政撥款為主、其他多種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為輔的體製,逐步增加對教育的投入,保證國家舉辦的學校教育經費的穩定來源。

全國教育經費來源,包括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辦學經費,社會捐贈、集資辦學經費,學費、雜費,以及其他教育經費。其中,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包括預算內教育經費,各級政府征收用於教育的經費,企業辦學校教育經費,校辦產業、勤工儉學和社會服務收入用於教育經費,以及其他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

(一)教育經費總投入及來源構成

2000—2010年,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逐年增長。2000年,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為3849.08億元,2010年增至1.96萬億元,增長了4.08倍。其中,財政性教育經費、事業收入、其他收入等也呈現逐年增長的趨勢。財政性教育經費從2562.6億元增至1.47萬億元,增長4.72倍;社會捐贈經費從114億元降至125.5億元,減少了5.37%;事業收入從938.3億元增長到4106.1億元,增長3.38倍;其他收入從148.4億元增長到572.4億元,增長2.86倍(表13—1)。

表13—1 2000—2010年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及構成 (單位:億元)

2010年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中,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14670.07億元,民辦學校中舉辦者投入105.43億元,社會捐贈經費107.88億元,事業收入4106.07億元,其他收入572.40億元,分別占教育經費總收入的74.98%、0.54%、0.55%、20.99%、2.93%。

(二)中央和地方財政教育投入比例

2005—2010年,中央財政教育投入由384億元增至3249億元,增長7.46倍,占全國預算內教育經費的比例大幅提高,由8%提高到24%。在中央財政支持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製得以建立和不斷完善,城鄉免費義務教育全麵實現,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不斷加強,高等教育質量全麵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係不斷健全(表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