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常生活”的抽象概念[4]
如果個體要再生產出社會,他們就必須再生產出作為個體的自身。我們可以把“日常生活”界定為那些同時使社會再生產成為可能的個體再生產要素的集合。
沒有個體的再生產,任何社會都無法存在,而沒有自我再生產,任何個體都無法存在。因而,日常生活存在於每一社會之中;的確,每個人無論在社會勞動分工中所占據的地位如何,都有自己的日常生活。但是,這並非說日常生活的內涵和結構對所有社會中的所有個體都是同一的。個人的再生產總是具體個人的再生產:即在特定社會中占據特定地位的具體人的再生產。再生產一個奴隸或牧民所需要的活動與再生產一個城邦居民或一個城市工人所需要的活動迥然不同。
很少幾種類型的活動是恒定不變的,甚至這些活動也隻是作為所有人生活中的抽象物才是不變的。我們都必須睡覺(盡管睡覺的環境不同,睡覺的方式不同),我們都必須吃飯(雖然食物不同,進餐方式不同);從人口的社會橫斷麵著眼,我們都必須再生產我們的同類,即是說,繁衍後代。而這些共同活動是我們與動物共有的活動:如果我們將它們從其具體內涵中抽象出來,那麽,它們是用以維持人作為自然存在物的活動。
從上述事例我們可以看出一個人的原始的或自然的生計在多大程度上是由社會決定的。但是,甚至在最“原始的”社會中,人的生存也需要比這多得多的東西,需要遠為多樣化的活動形式。為何如此?
如上所述,個人隻有通過再生產作為個人的自身,才能再生產社會。但是,社會的再生產並不像牛通過其個體成員的再生產而自發地繁衍那樣,自動地伴隨個人的自我再生產而完成。人隻有通過履行其社會功能才能再生產自身,自我再生產成為社會再生產的原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