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當代學者視野中的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學者卷(下)

馬克思的哲學生存論思想[1]

一、“生存—實踐”觀的形成

為“人類的幸福”而勞動、而工作,是馬克思的初衷。但是,馬克思所生活於其中的現實世界,卻是費爾巴哈所說的“多災多難的現實人間”。而製造著人間苦難的,正是自詡為“宇宙之精華、萬物之靈長”的“人”自身。“人”究竟是什麽?“人”始終對他自己來說是一個捉摸不透的謎:人是唯一自覺其為“類”的存在物,也是唯一有意識的同類相殘的存在物;人隻有從人那裏才能得到愛,人也正是從人那裏才能學到恨;人可以達到天使般的仁慈聖潔,也可以墮落為野獸般的殘忍卑汙;人隻有通過對對象世界的創造才能肯定自己,人也正是由於對對象世界的創造才失掉了自己;人的世界可以是人間天堂,人的世界也可以是人間地獄……人就像一個雙麵的怪物,在展示出美好的一麵的同時,總會把惡的一麵也暴露出來。於是,人幹脆說“自己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獸”。

人的確具有兩重性,的確是一個自相矛盾的存在。但人何以如此?到底是什麽原因使他或者更多地表現出“天使”的一麵或者更多地表現出“野獸”的一麵?現實的人的現實的取向和行為,究竟是由什麽決定的?青年馬克思在擔任《萊茵報》的撰稿人和主編期間,通過對大量迫切的社會實際生活問題的接觸、了解和評論,形成了關於“人”的下述看法:“存在著這樣一些關係,這些關係決定私人和個別政權代表者的行動,而且就像呼吸一樣地不以他們為轉移。隻要我們一開始就站在客觀的立場上,我們就不會忽此忽彼地去尋找善意或惡意,而會在初看起來似乎隻有人在活動的地方看到客觀關係的作用。”人的“善”(意)“惡”(意)不再被抽象地理解或被作為解釋人的行為的絕對前提,人與自然和人與人的現實的“關係”在這裏具有更為直接的決定作用。“既然已經證明,一定的現象必然由當時存在的關係所引起,那就不難確定,在何種外在條件下這種現象會真正產生,在何種外在條件下即使需要它,它也不能產生。這幾乎同化學家能夠確定在何種外在條件下具有親和力的物質化合成化合物一樣,是可以確確實實地確定下來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