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當代學者視野中的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學者卷(下)

唯物辯證法的對象、內容和體係[1]03

在《哲學筆記》中,列寧研究了黑格爾所談到的一些範疇,有的範疇列寧顯然認為不應該擺在辯證法裏。例如,列寧批評黑格爾把低等生物的“感受性”、“感受刺激性”,還有“繁殖”,都看作《邏輯學》的範疇。列寧認為把這些範疇“‘歸入’邏輯範疇,這是無聊的遊戲”。但是列寧隻是在這個地方對這幾個範疇明確講了,其他地方沒有明確講。我們如果根據那個原則——辯證法的範疇是最一般的範疇,顯然,有的範疇也應該排除出去。如數學範疇“正比”、“反比”,以及“機械性”、“化學性”等。這裏有個比較困難的問題,就是:有些範疇所指的東西,隻有主觀世界裏才有,客觀世界裏沒有,它們顯然不是最普遍的。這些範疇要不要擺進去?比如“概念”、“判斷”、“推理”,客觀世界裏當然沒有,隻有頭腦裏才有;“思維”、“認識”,客觀世界裏也沒有,隻有頭腦裏才有。這些範疇要不要擺進去?黑格爾當然是擺進去了,列寧也是很明確地認為應該擺進去。我們認為,還是應該擺進去。“概念”、“判斷”、“推理”這種東西,當然客觀世界裏是沒有的,隻是頭腦裏有的;但是,它們是對客觀世界的普遍反映,屬於與客觀世界並立(從相對意義上說)的主觀世界,不講主觀世界裏的一般的東西就講不清客觀世界。根據這些原則,我從《哲學筆記》裏一共挑了30對,加上空間和時間,共31對。有了範疇,就可按照列寧所提出的原則(或者是列寧唯物主義地改造了黑格爾的原則以後所提出的原則)把它們排列起來。

要排列範疇,首先就要對範疇分類。可以先看看黑格爾是怎麽分的。黑格爾的範疇是一個體係,但也是分了類的。他的範疇不僅僅是邏輯學的範疇,還有自然哲學和精神哲學的範疇。黑格爾把邏輯範疇主要分成兩大類:一類是客觀邏輯的範疇,一類是主觀邏輯的範疇。客觀邏輯就是他的“存在論”和“本質論”;主觀邏輯就是他的“概念論”。但是在主觀邏輯裏麵,實際上也有些是屬於客觀邏輯的範疇。它們是交叉的。客觀邏輯範疇又分成兩大類:一類是“存在論”的範疇,他叫做直接性的範疇;一類是“本質論”的範疇,他叫做間接性的範疇。在他看來,“存在論”的每一個範疇都是可以單獨存在的,而“本質論”的範疇都是相對存在的,都是對立統一的。當然不是說“存在論”的範疇就不是對立的統一,但是,在“存在論”裏麵,這些範疇的對立統一是潛在的,是沒有展開的,而在“本質論”裏麵,這種對立統一關係就展開了。所以,他說“本質論”裏麵的範疇都是成對的,如“原因”和“結果”、“偶然”和“必然”。實際上,“存在論”裏麵的範疇也是成對的,而“本質論”裏麵的範疇也不完全是成對提出的。20世紀50年代圖加林諾夫有一本書,講唯物辯證法的範疇,他沒有把這些範疇構成體係,但是他對範疇作了分類,他把範疇分為三大類:一類叫做“實體範疇”,一類叫“屬性範疇”,一類叫“關係範疇”。“實體範疇”指自然界、存在、物質、現象這些東西。“屬性範疇”指運動、變化、發展、時間、空間等。“關係範疇”指對立統一的範疇,如“原因”和“結果”、“偶然”和“必然”、“同一”和“鬥爭”等。他的分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是,這種分法沒有貫徹對立統一的原則,同時也沒有構成一個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