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通用的“文藝複興”一詞,來源於法語Renaissance,意思是“複活”、“再生”。最早使用“文藝複興”一詞的是意大利藝術家喬治奧·瓦薩裏(1511-1574)。他在1550年出版的著作中談到,藝術在希臘、羅馬時達到繁榮,其後,由於蠻族人入侵羅馬和基督教徒的破壞,藝術衰落,直到13世紀才出現“藝術再生”。19世紀初,法國學者把文藝複興定義為:從15至16世紀起的文學、藝術、科學運動。1860年,瑞士著名學者雅各布·布克哈特在《意大利文藝複興時期的文化》一書中,使用了“文藝複興”一詞,但是,他並不認為文藝複興僅僅是古典文化的再生,而是把它的內容引申到人的精神生活和社會生活的變化。從此,“文藝複興”一詞逐漸被廣泛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