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發展倫理研究

三、發展倫理學的“選擇論”特質

發展倫理學以倫理為視野,以發展本身為研究對象,對發展的目的、過程、手段、關係等進行深層倫理反思、根本價值確認。發展倫理學不僅是一種“評價論”,更是一種“選擇論”,發展倫理學的核心目標是“選擇”更加合理的發展目標、發展手段與發展模式。美國學者古萊反對“以阻絕人類的價值選擇為代價”實現發展目標,認為侵害人們選擇權的發展是“反發展”[1],英國學者可思波認為,發展倫理學的一個重要任務是考察人們“對可選擇的路徑與方向進行思考與選擇”的價值觀基礎,“其目標是幫助人們鑒別、思考,並對社會‘發展’進行倫理選擇”[2]。“發展倫理學基本上是關於選擇的:選擇價值、選擇策略。正是因為可以進行真正的、嚴肅的選擇,有關發展的倫理討論才有意義。”[3]美國學者克拉克認為,發展倫理學“對本地、國家、地區及全球發展的目的與手段進行反思與評價”,其重要內容是反思、確認“什麽是適當的發展選擇”[4]。我們認為,選擇是發展倫理的基本問題,選擇論是發展倫理學的基本學科定位。但目前的發展倫理學在對選擇本身的認識上還表現出某種自發性、自在性,還不是一門以自覺確認“選擇本身的深層本質”、“現代性的可選擇性”及“發展倫理學本身的可選擇性”為基礎的“自覺的選擇論”。係統揭示發展倫理學的選擇論特質,對推進發展倫理學的發展意義重大。

(一)作為選擇論的發展倫理學

據英國學者可思波考證,“發展倫理學”這個術語,最早出現於20世紀50年代。1959年,法國經濟學家利浦瑞特(Louis-Joseph Lebret)在其著作Manifeste pour une civilization solidaire中首先使用了“發展倫理學”這個術語。1971年,美國學者古萊出版了著作《艱難的選擇:發展理論中的新範疇》,對發展理論、發展政策與發展實踐中的諸多發展倫理問題進行了深入思考。正是這部著作,使發展倫理學這個範疇獲得了廣泛關注,並奠定了古萊作為發展倫理學這個新興綜合學科真正開創者的地位。發展倫理學的第一部代表作以“選擇”為核心詞匯,看似偶然,其實卻具有內在的必然性。它深刻預示著,發展倫理學是一門關於“選擇”的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