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傳統哲學本體論形態研究

第三節 語言的意義

在中國傳統哲學本體論中,從具象表達的“立象以盡意”的過程看,其主要表現為一種象征言說的表達方式,比如,爻卦辭就是對“象”的一種象征言說。那麽,具體而言,語言在象征言說中具有什麽樣的功能?是如何表達、解釋象征性的存在呢?或者說,語言的意義是什麽呢?

在一般哲學的方法論中,首先涉及“象”與“言”的關係。就一般意義而言,“象”與對象(Object)相關,其指向的是一個所指或指稱的特定含義(“實”);而“言”與符號(Sign)具有一致性,在本質上表現為指號形式(“名”);“象”與“言”的本質關係成為理解(Interpretation)或意味(“意”)的主要內容[1]。可見,在“象”(或“實”)、“言”(或“名”)、“意”三者的關係中,“象”與“言”的內在關係被設定為通過“言”來表述“象”的“意”。也就是說,“言”的功能在於詮釋“象”的“意”,所謂“聖人設卦觀象,係辭焉而明吉凶”。這裏的“係辭”就是指“言”的功能,“係辭”是詮釋“象”所指或指稱的特定含義(“實”),所以,莊子有“名者,實之賓”的論斷。

當然,從根本意義上看,“實之賓”的論斷僅指出了“言”在詮釋“象”的過程中所處的地位,並非否定或貶低“言”(或“名”)的作用。事實上,如果沒有或失去處於“實之賓”地位的名言,不僅使“象”的意義或意味無法呈現,而且會使“象”的存在、甚至世界的存在失去意義和價值[2]。當然,名言的重要作用並非體現於名言自身的符號性或名稱性,而是由其“製名以指實”的指號形式所決定,即以“實之賓”的地位而達到“指實”的結果。

如果我們理解了“名”與“實”的上述關係,那麽,在中國傳統哲學本體論中,我們就可以理解老子“道”的命名與“道”的內涵之間的關係。從老子對“道”的命名行為看,其雖然表現出對“道”的命名行為,但是並沒有表現出對這一命名行為的額外關注或特別重視(其可以有其他無數種命名),換句話說,老子對本體世界的命名行為遠不如我們想象的那麽重要。就好像一個人生在了世間,他的父母給他起了個名字而這是不值得我們驚奇不已的。同樣,“道”就是老子對這個本體世界之命“名”。當然,一般而言,直接的命名行為可能有兩種後果:要麽起個好名,或者是個不恰當、不太好的名字。也許,“道”的這個名字就是個好名(因為是具象表達之名)。但無論如何,名字總歸是名字,它離名字後麵的實際事實或存在還有距離。比如,“張三”是某人的名字,那麽,如果要了解張三這個人,是從“張三”這個名號開始研究起呢,還是從“張三”這個名字本身之後的那個人的肉體和精神的活動本身開始呢?同樣,我們研究老子哲學,是從“道”這個世界本體的名字出發研究呢,還是要從“道”這個名稱之後的本體世界本身來研究起呢?答案是顯而易見的。所以,老子哲學的貢獻並不在於老子對“道”的命名行為,而在於老子發現的是這個名字背後的東西:本體(“道”的三重形態)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