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西方很多教育家一樣,盧梭把信仰教育作為道德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任何宗教都不能免除道德的天職,隻有道德的天職才是真正的要旨;在這些天職中,為首的一個是內心的崇拜;沒有信念,就沒有真正的美德。”②從他的自然宗教思想出發,盧梭也具體論述了兒童的信仰教育。
1.信仰教育應該是自由而理性的
盧梭注意到,通常,一個孩子要受他父親所信的宗教的教養,人們經常給他論證這種宗教不管怎樣都是獨一無二的真正的宗教,而其他的宗教則都是荒誕無稽的。但在盧梭看來,這完全是出於人的偏見。因此,他認為在培養孩子的宗教信仰方麵,應該把選擇和決定的權利交給孩子。
為了讓孩子正確地運用理智去選擇自己的信仰,宗教教育就必須在學生的理性發展起來以後才能進行。因為,“我們對上帝的深刻的觀念,完全是來自理性的。”③因此,他強調理性在信仰中的作用。他說:“誰要我拋棄我的理智,誰就是在侮辱創造理智的神。真理的傳播者不僅不壓製我的理智,反而會啟發我的理智。”④另外,如果在孩子的理性還沒發展起來的時候就對他們進行信仰教育,向不理解上帝和基督教義的孩子去講基督,這實際上是在向孩子散布謬誤,因為一個人隻能相信他理解的東西,而對於孩子來說,基督教義太過玄妙,他們很難理解。所以他說:“他寧可對上帝一點觀念都沒有,而不可對上帝產生鄙俗的、荒誕的、侮辱的和不尊敬的觀念:不知道上帝的存在,總不如褻瀆上帝的害處大。”①
同時,由於我們的理性會出現偏差,所以,還需要用良心對理性加以引導。盧梭說:“理性欺騙我們的時候太多了,我們有充分的權利對它表示懷疑;良心從來沒有欺騙過我們,它是人類真正的向導;它對於靈魂來說,就像本能對於肉體一樣;按良心去做,就等於是服從自然,就用不著害怕迷失方向。”②所以,他進一步提出,真正的崇拜是心的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