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證券無紙化(電子化)
(一)證券無紙化的概念
證券無紙化,也被稱為證券電子化或電子符號化,是指有價證券不再以紙質憑證為表現形式,而僅是將權利記錄在特定的電子賬簿中進行存管,並通過對電子賬簿的管理行使證券上的權利。證券的發行和持有隻以發行人或發行人委托的記錄持有人的電子記錄係統為依據。
隨著電子技術的發展與應用,以資本證券無紙化為典型代表的有價證券無紙化趨勢不斷突破與拓展著傳統意義上的有價證券形式特征。隨著我國股票、債券等資本證券無紙化的理念為人們所習慣,電子匯票、電子倉單的出現又進一步發展了貨幣證券與商品證券的形態。[1]
鑒於我國資本證券無紙化的理論和實踐較為成熟,以下關於證券無紙化的產生、發展與現狀的講授將主要針對資本證券展開,通過對資本證券無紙化的學習和理解,使學習者對票據無紙化趨勢進行更深層次的思考和探索。
(二)證券無紙化的產生與發展
從資本證券的產生曆史來看,證明證券權利的憑證是從最初的紙質憑證變革而來的。在證券市場產生初期,證券的發行借助了憑證式的紙麵介質,證券持有人實際持有該憑證,並根據該憑證享有證券權利,這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持有人在證券上設定其他擔保性的權利。但隨著證券交易市場的規模日益擴大,證券交易量不斷增長,紙質證券不能再滿足現代證券交易的需要,其安全但煩瑣的交易程序成了擴大證券交易的嚴重障礙。
麵對市場的需求,改革之聲越來越大,無紙化證券呼之而出,資本證券無紙化製度最終在漸進式改革和投資者的推動下誕生了。在這個過程中,首先是證券交收係統發生了改變,引入了淨額交收係統,之後出現了證券存管製度,從而確定了證券無紙化的基本模式。從世界範圍來看,各國基本上都存在部分的無紙化證券,有些國家更是實行完全的證券無紙化。對大多數國家而言,持有證券的形態可以自主選擇,即使在無紙化的證券發行和交易的情況下,投資者仍有權要求發行人和托管機構提供實物證券。這種權利是否行使取決於投資者自身決定,並不因與無紙化交易衝突而受到限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