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信用環境不佳
支票是一種基於信用的支付工具,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是支票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當前我國社會信用體係建設還不完善,很多支票出票人誠信觀念不強,濫用支票功能,甚至將簽發空頭支票作為套取銀行信用、逃避經濟糾紛、騙取他人錢財的手段。有些出票人明知賬戶餘額不足,迫於債權人追討欠款,惡意簽發空頭支票應付債權人;還有些出票人在簽發支票後因雙方有經濟糾紛,在收款人提示付款前將賬戶資金以其他方式轉出,故意造成餘額不足,致使收款人不能及時收款。[1]
(二)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水平較低
一是企業負責人、財會人員法律觀念淡薄,對票據法和財經法律、法規不甚了解,責任感不強,肆意簽發空頭支票。二是內部缺乏健全的支票管理製度。很多企業沒有建立銀行存款餘額登記製度,沒有查清本企業在銀行的實際存款就盲目簽發支票,甚至有的企業財務人員隨意把蓋有預留銀行印鑒的支票交給業務員隨身攜帶外出采購,這樣很容易出現空頭支票。三是資金管理水平較低。很多中小企業開遠期支票預先安排未進賬的貨款,一旦應收賬款沒有及時回收,現金回流不及時,就造成空頭支票。
(三)開戶銀行把關不嚴
由於銀行同業競爭日趨激烈,各家商業銀行都加大了考核力度,在自身利益的驅動下,有的銀行不嚴格審核客戶的信用程度就為其開立賬戶。一些基層機構為了穩定客戶、穩定存款,對簽發空頭支票、套取銀行信用的企業姑息遷就,不積極向人民銀行舉報,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簽發空頭支票行為。
[1] 黃磊:《空頭支票成因及遏製對策》,載《金融發展研究》,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