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高校黨建創新:實踐探索與理論思考

優化幹部選拔機製 完善幹部競爭上崗製度

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方針,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選人用人原則,以與學校事業發展相適應的“崇尚實幹,群眾公認”為用人導向,加大競爭性選拔幹部力度。1999年以來,學校以機關部處領導班子換屆為契機,積極推進幹部選拔任用製度改革,采取競爭上崗方式選拔幹部。2005年以來,學校機關、直屬單位和院、係(所)先後有284人通過競爭上崗走上了領導崗位,占同期選任處級幹部總數的88.9%。通過競爭性選拔幹部,打破了傳統的人才流動壁壘,拓寬了選人用人視野,優化了幹部隊伍結構和素質,有利於形成科學、公正、公平的用人導向,提高了選人用人的公信度。

一、競爭上崗製度化

各單位普遍實行任期製,每屆任期4年。根據學科發展和機關部處職能變化,每4年結合換屆對機關部處的機構設置、職能分工等進行一次調整。在定編、定崗、定職責、定條件的基礎上,采用競爭上崗方式選配機關部處領導班子。除新任職不滿1年的幹部外,其他幹部全體“起立”,重新競聘。到2012年年底,我校已經開展了4輪機關幹部公開選拔和競聘上崗工作。

二、報名推薦方式多樣化

應聘人每人可報考兩個職位,並明確第一誌願、第二誌願。報名采取個人自薦、組織推薦、群眾推薦、組織部門和領導幹部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他人推薦須經本人同意;基層組織推薦人選,須出具書麵推薦表,由推薦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群眾推薦須3人以上聯名。學校成立由組織部、紀監委辦公室、人事處等單位負責人組成的資格審查小組,對報名人員的學曆學位、任職經曆、近3年考核情況、是否有違紀違規情況等進行嚴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