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行為規則是從2歲左右開始訓練的,從這個時期,成人引導幫助他在吃喝拉撒睡玩中,逐步自然形成一種秩序,父母對他做事的鼓勵等都有利於強化他的自控能力,錯過規則形成的關鍵期,之後的“管教”就比較費勁了。如果之前父母規則太過嚴厲,他做了乖小孩,但也沒形成內在規則約束力。到他9歲時,他已經擁有了一套如何獲得欲望滿足和如何對付大人的技巧,你喊他打他不但很難奏效,卻會使孩子的反抗更加頑強和執拗。孩子要有自己的玩伴,切不要以大人的觀點去強行限製孩子的玩伴,你可以像孟母那樣三遷,卻不要強行限製。孩子對父母撒謊,一般是因為他覺得他做的事情父母會反對,或者是父母雖然沒反對但也是他們的觀念裏不認可的。所以,打罵不是好辦法,把他關在家裏也絕不是解決問題之道,最好的辦法是疏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