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世界經濟概論

5.3 環境

環境,是指圍繞著某一主體事物並對其產生影響的客體事物。我們通常所稱的環境就是指人類的環境。

5.3.1 環境分類

環境分類一般以空間範圍的大小、環境要素的差異、環境的性質等為依據,人類環境習慣上分為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

自然環境亦稱地理環境,是指環繞於人類周圍的自然界。它包括大氣、水、土壤、生物和各種礦物資源等。自然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在自然地理學上,通常把這些構成自然環境總體的因素,劃分為大氣圈、水圈、生物圈、土圈和岩石圈五個自然圈。

社會環境是指人類在自然環境的基礎上,為不斷提高物質和精神生活水平,通過長期有計劃、有目的地發展,逐步創造和建立起來的人工環境,如城市、農村、工礦區等。社會環境的發展和演替,受自然規律、經濟規律以及社會規律的支配和製約,其質量是人類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的標誌之一。

5.3.2 環境汙染

由於人們對工業高度發達的負麵影響預料不夠,預防不利,導致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機:資源短缺、環境汙染、生態破壞。環境汙染是指人類直接或間接地向環境排放超過其自淨能力的物質或能量,從而使環境的質量降低,對人類的生存與發展、生態係統和財產造成不利影響的現象。由於大氣、水、土壤等的擴散、稀釋、氧化還原、生物降解等的作用,汙染物質的濃度和毒性會自然降低,這種現象叫做環境自淨。如果排放的物質超過了環境自淨的能力,環境質量就會發生不良變化,危害人類健康和生存,這就發生了環境汙染。

環境汙染具體包括水汙染、大氣汙染、噪聲汙染、放射性汙染等。隨著科學技術水平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環境汙染也在增加,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環境汙染問題越來越成為世界各個國家的共同課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