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世界著名教育思想家杜威

四、杜威學校

1.杜威學校的原則

杜威學校(1906年攝)

按照杜威對“學校”一詞的理解,當時存在的傳統學校和後來出現的一些新學校,也算不上是“學校”。在杜威的畢生之中,他親自主持的教育實踐便是這一時期的“大學初等學校”的實驗。這個實驗成為我們理解杜威學校觀的重要窗口。

學校各項教育教學總的原則是什麽?在杜威看來,這個原則即是促進兒童生長。“這種原則認為教育是在所有水平上的生長,是明智行動的結果——是一個人對他的環境那種不斷適應的結果。而且,正常的生長是持續的。在一個人的全人生的過程中,生長在一個或在更多的方麵繼續地進行著。”①也就是說,“第一,在所有的教育關係中,出發點是兒童行動的衝動,即他對周圍環境刺激作出的反

應;第二,教育的過程在於提供材料以及各種積極的和消極的條件——允許和阻止——以便他的受理智控製的表達得以選擇在形式上和感情上都具有社會性的正常方向”。②

而且,生長的原則,“意味著更多的主義個人、兒童和當代社會生活的現狀,而不去注意主要以過去的成就為基礎的學校中的情況”,意味著“對工作、遊戲和探求持積極態度,來替代那種在傳統學校還占統治地位的硬塞、強吞現成知識和固有技巧的教學方法”,“更意味著比傳統學校給首創、發現和理智自由的獨立的傳授以更多的機會”。③

《芝加哥大學實驗學校史》的作者德彭西爾認為,這一原則具體表現為以下五個方麵:一是使學校與兒童的家庭生活聯係起來;二是兒童應該學習現在的生活,而不僅僅為將來的成人生活做準備;三是學校成為兒童通過問題而激發好奇心的一個場所,麵對挑戰的兒童在那裏盡可能運用自己的方法去發現結論;四是應該使兒童得到訓練;五是教師牢記教學的中心是兒童而不是教材。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