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論教育中的民主
20世紀前後,杜威開始集中思考教育目的與民主問題,他提出了“民主作為一種道德的和社會的生活方式”以及“民主即是自由”的觀點,指出:
現代生活意味著民主,民主意味著解放理智以發揮獨立的效用,即令心靈作為一個個體的器官完成其工作。我們自然地把民主與行動自由聯係在一起,但是如果自由的行動離開了其背後的自由的思維能力,那麽它就隻能導致混亂。如果行動中的外在權威被放棄,那麽它必是為內在的、為理性所發現和認識的真理的權威而替代。①
杜威由此提出了學校教育中的“民主”問題:“我發現今日學校的根本需要建立在對理智自由原則的有限承認基礎之上。這種有限性在我看來影響了學校生活的兩個元素:教師和學生。對兩者來說,學校已經落後於當代一般的社會運動;很多不滿、衝突和缺陷來自於在相對不民主的學校組織——如它對師生心靈的影響——與校園外的生活中的民主原理的擴展和生長之間的隔離。”②
在學校中,人們還沒有意識到民主作為一種道德的原則,它根本建立在心靈的發現和證據方麵的自由和責任:“教師沒有主動權和建設的熱情,這種主動權和建設熱情對教學功能的實現是必要的。學習者發現學校的環境與個體智力的發展以及為使用智力承擔充分責任是矛盾的。”①
接著,杜威從師生兩個方麵係統地批評了學校中存在的不民主現象。從學習者的角度來看,學校中的不民主表現在無視學習者的興趣和需要,以及對學習者自我指導原則的否定。“讓心靈受製於外在的和已經預製好的材料是對民主理想的否認,民主的理想最終紮根於道德的、自我指導的個性的原則。”杜威認為,兒童的自由首要是理智的自由、精神態度的自由發揮。因此,不能將個性理解為隻是一件感覺、衝動和外表行為的事,與理智無關。如果是這樣,那麽“要求在學校裏為學生提供更大程度的自由便是可疑的事情。感性地認為兒童的不成熟和不理智是個性的體現,而否認成人的知識和成熟的經驗具有更高的價值,否認包含在社會組織中的目的和工具的價值,將孩子氣的幻想、任意的情感神化,是一種純粹的浪漫主義”②。他曾在1897年發表的《我的教育信條》中提出了與此相似的論點:“我相信除了死板和呆滯、形式主義和千篇一律之外,威脅我們教育的最有害的東西莫過於感情主義。我相信這種感情主義便是企圖把感情與行動脫離開來的必然結果。”①這種思想在20世紀20年代中後期至杜威去世得到充分的發揮,以作為對進步主義教育中極端兒童中心主義的批評。20世紀五六十年代有人批評杜威為反理智主義者,認為杜威支持放任的兒童中心理論與實踐。實際上這種觀點是對杜威的誤解。在這裏,我們便可以看出杜威對感情主義和反理智的浪漫主義的一貫的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