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活環境
1.福音派信仰
佛蒙特(Vermont),位於美國東北部,與加拿大接壤,是新英格蘭地區的六個州之一。州名源自法語“VerdeMont”,是“綠色山峰”的意思。1609年,法國探險家山姆·迪·尚普蘭(Samuel de Champlain)發現了綠山山脈和用他名字命名的尚普蘭湖。1724年英國人開始在該地區定居下來。馬薩諸塞州、新罕布什爾州和紐約州於1781年、1782年和1790年相繼放棄了對這個地區的權力。從1777年到1791年,佛蒙特一直是一個獨立的實體,佛蒙特共和國,於1791年被接受為美國的第14個州。今天,在很多人的心目中,這個以“自由與統一”為箴言的邊境小州之所以聞名於世,不在於它的繁華和喧囂,而在於它美麗的秋天和保守祥和的文化環境。但在很多教育學者的眼中,認識佛蒙特,其直接的緣由卻幾乎完全是因為它是大教育家約翰·杜威的出生地。
在1859年的秋天,杜威降生於該州最大的城市柏靈頓(Burlington)的一個普通的小雜貨商家庭。盡管這個家庭並不富有,但一家人相處融洽、生活其樂融融。杜威的父親是一個勤勞能幹的商人。在南北戰爭中,他自願參加北方部隊為黑人解放和國家統一英勇奮戰。在信仰上,他盡管也是一位清教徒,但他對神學或宗教卻不感興趣。平素嚴肅而少言。杜威的母親則不同,她性格剛強而開朗,對福音派的信仰十分虔誠,對孩子們在信仰方麵的管教也非常嚴厲,正是母親的影響給杜威青少年時代的人生觀打上了明顯的宗教烙印。
然而這種“烙印”對杜威來說是痛苦的。在其1930年發表的自傳性回憶錄《從絕對主義到實驗主義》中,杜威曾這樣說過:
“(在福音派的信仰中)自我脫離了世界,心靈脫離了肉體,自然界脫離了上帝:這樣形成的那種分裂離析之感,使我感到一種苦人的壓抑——或者說,這種分裂離析曾使我心如刀割,也許更為確切……至少在下意識中,我傾向於追求這樣一種世界和生活,它具有與人類有機體相同的特性。”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