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世界著名教育思想家杜威

二、《大學初等學校組織計劃》

從1894年秋到芝加哥大學上任伊始,杜威便積極地為籌建實驗學校做準備,這個準備一方麵是辦學經驗上的;另一方麵是擬定辦學的宗旨和具體的操作計劃。

在辦學經驗上,雖然以前杜威沒有參加過任何一所中小學的管理,但可以說杜威並不缺少相關的經驗。他的經驗主要來自這樣幾個方麵:第一,在其從佛蒙特大學畢業後,曾到賓夕法尼亞州南石油城的一所高中擔任過兩年的拉丁文、代數和科學教師;第二,博士畢業後便受聘到密歇根大學,參加了該大學組織的“密歇根教師俱樂部”,並於1887—1888年度擔任該俱樂部的副主席,期間多次到中學去參觀和調研,對中學教學和管理情況比較熟悉;第三,杜威從1886年起擔任哲學係主任,主持管理和教學工作,這方麵的實際經驗可以遷移到實驗學校的管理中來;

第四,為了獲得更多的關於開辦新式學校的經驗,從1894年10~11月,杜威先後三次前往由帕克擔任校長的庫克縣師範學校參觀學習;第五,最重要的是,杜威邀請到曾擔任過學區總監的埃拉·楊女士,來擔任實驗學校的教學監督工作;並且他的妻子、曾在密歇根州的中學擔任過多年教師的艾麗斯,從實驗學校創辦伊始,都一直在協助杜威處理好實驗學校的各種日常事務。不過,從上述經曆中,我們確實沒有看到杜威在管理小學方麵的實際經驗,這也許是在實驗學校自1896年1月開辦後,大約有三年時間在“嚐試錯誤”的一方麵原因吧!

1895年前後,杜威擬定了《大學初等學校組織計劃》(下文簡稱“《計劃》”)。在《計劃》的篇首,杜威以“共同的問題和目的”為標題,說道:

“一切教育的全部問題在於將心理的和社會的因素協調起來。心理方麵的因素要求個體能夠自由地運用他的所有個人的能力;社會方麵的因素要求個體熟悉他所生活的環境和重要的社會關係,以及在他自己的活動中懂得約束自己以尊重這些關係。因此協調就要求,兒童有能力充分展示他自己,但要在這樣一個方式中,即實現社會目的。”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