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以來,以美國為主的一些發達國家為確保高質量的早期教育、提升兒童的入學準備水平,開始製定並推行早期學習標準,引起了各國教育界人士的關注。近年來,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通過“遍及全球項目(Going Global Project)”幫助發展中國家製定本國早期兒童學習與發展的標準,迄今有近20個國家加入到製定本國標準的行列。2006年,我國教育部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合作,開始製定《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以下簡稱《指南》),並於2012年正式頒布。
《指南》旨在幫助幼兒園教師和家長了解3~6歲幼兒學習與發展的基本規律和特點,建立對幼兒發展的合理期望,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和科學養育態度,保障幼兒獲得基本的學習經驗。那麽,什麽是“合理期望”?幼兒各學習領域合理期望的標準是什麽?作為未來的幼兒園教師,我們在實踐工作中應如何把握對幼兒發展的合理期望?
一、合理期望的內涵與意義
(一)合理期望的內涵
何謂合理期望?我們認為,對幼兒學習與發展水平的合理期望,是指以幼兒身心發展的基本規律和學習特點為出發點,教師和家長對幼兒在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五個領域的發展水平以及學習效果的適度預期或希望。
建立對幼兒學習與發展的合理期望,關鍵是在於掌握教育參與幼兒發展的合適尺度。教育的主要目的是為幼兒的發展提供相適宜的環境,作為一種促進幼兒發展的手段,仍應以尊重幼兒的自身發展為前提,絕不能過分誇大教育的作用。過於相信教育的“強大力量”,強**育對幼兒發展的幹預,極可能導致拔苗助長,最終反而會損害幼兒的發展。具體來說,“對幼兒學習與發展水平的合理期望”包括以下幾層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