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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學生評價改革

反思傳統學生評價的問題,結合現代學生評價的特點,改革學生評價成為曆史的必然。在我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中,學生評價改革成為其中極為重要的內容。

一、學生評價改革的政策依據

關於學生評價的改革,我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明確指出,要“建立促進學生全麵發展的評價體係。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生的學業成績,而且要發現和發展學生多方麵的潛能,了解學生發展中的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發揮評價的教育功能,促進學生在原有水平上的發展”。《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指出:要“實行學生學業成績與成長記錄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式。學校應該根據目標多元、方式多樣、注重過程的評價原則,綜合運用觀察、交流、測驗、實際操作、作品展示、自評與互評等多種方式,為學生建立綜合、動態的成長記錄手冊,全麵反映學生的成長曆程”。這些都為學生評價改革指明了方向。

學生評價改革的重點就是要建立促進學生發展的評價體係,這種評價體係要突出發展性、綜合性、差異性、多樣性、過程性和多元性。

所謂發展性就是說,評價的目的在於促進學生的發展和提高,而不是給學生貼上“好壞優劣”的標簽,改變以考試分數對學生進行分類的做法,加強對考試結果的分析,形成激勵性的改進意見和建議,促進學生的發展。

所謂綜合性就是說,評價內容不僅關注學生學業成績,還要發現和發展學生多方麵的潛能,要關注學生道德品質、心理素質、人際交往、學習興趣、情感體驗等方麵的發展,注重綜合素質的考察。

所謂差異性就是說,評價標準是動態的,具有層次性和差異性,尊重學生的起點和個體發展的獨特性,正確判斷每個學生的不同特點和發展潛力,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確定個性化的發展目標,激發內在的發展動力,促進學生在原有水平上獲得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