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小學教育管理

第二節 小學校本特色管理的過程

一、校本特色形成的一般過程

創建校本特色,並非一朝一夕就能實現,而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從找到特質到凝聚特點再到形成特色的過程中,不同學校體現出不同的特點,但一般都會經曆三個階段。

1.孕育階段:尋找特質

特質指事物特有的性質,是特色的始源。任何校本特色的形成都是由學校的某一種特質慢慢發展而來的。每一所學校在自然環境、曆史傳統、校長素質、教師素質、生源質量、教學設施等方麵,總有區別於其他學校的地方,總有自己的特質。[1]因此,特色形成的初級階段就是尋找某一種甚至是幾種具有開發性的特質,在具體的實踐當中,就是選擇特色項目。

這一階段的任務是:(1)明確特色建設目標,如從物質文化入手,尋找學校建築設施、校旗校徽、師生校服和教學設備中的特質等;或從精神文化入手,尋找德智體美勞五育中的某種特色項目、課程項目或名師項目等。(2)深化創造性工作成果,再次提煉特質。比如,在創造性的教學工作中延伸出來的一種更新的思想、行為或挑戰一種不同的教學模式等。在這種情況下,首先要對這些成果進行分析、總結,重點發展優勢,把其指導思想、活動內容和程序、所需的資源條件和預期效果等了如指掌,再進行比較和選擇。初級階段是一個摸索的階段,對特色的形成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因此這個階段往往要求全校總動員,收集各方麵的資料,並邀請相關的專家共同進行交流和探索,為特色的形成打好理論基礎。

2.發展階段:凝聚特點

特點指人或事物獨特的地方。從範圍上講,特點是特質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結果。如果將特質比喻為“點”,那麽特點就是“點”經過一定的方式組合並排列而成的“線”。在創建校本特色的過程中,凝聚特點是特質到特色的媒介,處於蓄勢待發的階段。這個階段的任務是:為特色項目提供物質和精神條件,讓特質“活起來”。要求校長要對獲得認同的指導思想、活動內容和過程串聯起來,進行細致的研究之後展開廣泛的宣傳並落實到實際的工作當中,如指派主管人、分工明細、責任到位。校長要深化理論上的思考,結合本校實際,提供相關的人力、物力的支持,及時進行階段的總結與討論,大力發揮教師的創新思維能力,並以此理清操作規範,思路清晰地執行項目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