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價格與價格法概述
價格,在社會經濟生活中具有極為廣泛的影響,牽動著生產、生活的脈搏;在國民經濟運行中,是最重要的經濟杠杆之一;在經濟改革中,處於中心的位置;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完善與發展中,價格更具有關鍵的作用。因此,價格法的製定不僅對現實的經濟生活具有重要的意義,而且還會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
一、價格概述
(一)價格的含義
價格是商品價值的貨幣表現,價值決定價格,價格隨著供需關係的變化而圍繞價值進行上下波動。[1]價格信號的正常顯現和傳遞作用是市場經濟得以健康運轉的基本條件。價格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價格包括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其他生產要素價格;狹義的價格指的是商品價格。
我國法律調整的價格指的是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下簡稱《價格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價格包括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商品價格是指各類有形產品和無形資產的價格。服務價格是指各類有償服務的收費。”廣義的價格中所包含的其他生產要素價格是指維係國民經濟運行及市場主體生產經營過程中所必備的基本因素的價格,包括土地價格、資金價格(即利率、匯率)、勞動力價格(即工資)等。
(二)價格構成與價格體係
價格構成又被稱為價格結構,是指構成商品、服務的各個要素及其在價格中的組成狀況。價格構成包括生產商品與提供服務的社會平均成本、稅金、利潤以及正常的流通費用等。
價格體係是指價格的種類和各種價格形式之間相互關係的總稱。按照不同的分類標準,可以分為不同種類的價格體係。按國民經濟部門分類的價格體係包括:工業品價格、農產品價格、交通運輸價格、郵政電訊價格、建築產品價格、飲食服務價格等;按商品的流通過程或流通環節分類的價格體係包括:工業品出廠價格、農產品收購價格、批發價格、零售價格、商品的地區差別價格、商品的季節性差別價格等;按宏觀經濟調控下進行分類的價格體係包括: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