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行合一的道德意義
1.中國的知行問題與西方的認識與實踐
我們一提到知行問題,就想到認識與實踐,並且認為認識就是指主體認識到客體、對象是什麽,實踐就是指改造世界、改造自然,使其為主體服務。但中國哲學史所講的知行問題是否隻是指的這種含義呢?或者更具體地說,是否主要地指這種含義呢?其實,這種含義主要來自西方哲學傳統,至於中國哲學傳統所講的知行,主要地不是指這種含義,而是指道德意義的知和道德意義的行。前一種含義的認識與實踐問題是一個認識論的問題,後一種含義的知行問題是一個倫理道德問題。中國哲學傳統所講的知行問題主要是倫理道德問題,當然也包含認識論問題。把中國哲學史上的知行問題主要地當作認識問題來討論,從而把中國哲學史上的知行理論主要地當作某種認識論來批判,未免文不對題,至少是不恰當的。
2.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是以往儒家關於知行不可分離思想的總結與發展
中國哲學史上占主導地位的儒家大都有知行合一的思想,盡管他們中間有的重知,有的重行,盡管“知行合一”的命題直至王陽明才明確提出。孔子反對“言過其行”,孟子主張“養”浩然之氣,將善端擴而充之,“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1],都含有知行合一之意。程伊川雖然主張“以知為本”,但認為“知之深則行之必至,無有知而不能行者”,“知而不能行,隻是知得淺”[2]。這可算作是王陽明知行合一說之先聲。朱熹也講知先行後,但仍認為知行不可分離:“知行常相須,如目無足不行,足無目不見。論先後,知為先;論輕重,行為重。”[3]王陽明更明確地提出了“知行合一”說。他認為知與行是一件事的兩個方麵:“知之真切篤實處即是行,行之明確精察處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離。”[4]他也認為知與行是一個過程,即所謂“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會得時,隻說一個知,已自有行在;隻說一個行,已自有知在”[5]。如果說,王陽明以前的一些儒家還隻是主張知與行兩者不可分離,卻仍然認為它們是有明確區分的兩件事,那麽,王陽明所明確提出的“知行合一”說則把知行合一的思想推進到了這樣的地步:知與行不僅僅是不可分離的兩件事,而且就是一件事物的兩個方麵,猶如手心之於手背,從這一麵看是手心,從另一麵看是手背;從“明確精察”的方麵看是知,從“真切篤實”的方麵看是行;從一事之“始”看是知,從一事之“成”看是行。有一種看法,認為王陽明混淆了知與行,從而“知行不分”。這種看法並不符合實際。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是對前人知行合一思想的發展,多少有點像斯賓諾莎把笛卡爾的精神物質的二元論發展成為同一實體的兩個方麵、兩種屬性的一元論的情況,我們不能說斯賓諾莎把精神與物質、思維與廣延混為一談,同樣,我們亦不能說王陽明混淆了知與行、“知行不分”、“以知為行”、“銷行歸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