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哲學導論

第一篇 本體論與認識論

第一章 “人生在世”的兩種結構——“人—世界”和“主體—客體”

一、“人—世界”和“主體—客體”兩種

在世結構的含義、區別與關係《導言》中已經談到,我所主張的哲學是講人生境界,即人對世界或天地萬物的態度問題或關係問題。平常說哲學是世界觀,我把世界觀理解為對世界的看法,也就是對世界的態度或關係。

1.兩種在世結構的含義與區別

在中西哲學史上,關於人與世界萬物的關係問題的看法,粗略說來,占主導地位(主導不是唯一)的有兩類:一是把世界萬物看成是與人處於彼此外在的關係之中,並且以我為主(體),以他人他物為客(體),主體憑著認識事物(客體)的本質、規律性以征服客體,使客體為我所用,從而達到主體與客體的統一。西方哲學把這種關係叫作“主客關係”,又叫“主客二分”,用一個公式來表達,就是“主體—客體”結構。其特征是:(1)外在性。人與世界萬物的關係是外在的。(2)人類中心論。人為主,世界萬物為客,世界萬物隻不過處於被認識和被征服的對象的地位,這個特征也可以稱之為對象性。(3)認識橋梁型。意即通過認識而在彼此外在的主體與客體之間搭起一座橋梁,以建立主客的對立統一,所以有的西方哲學家把主客關係叫作“主客橋梁型”。由此也可以看到,主客關係或主客二分並不是隻講主客的分離、對立,不講統一,像有些人所誤解的那樣;隻不過這種統一是在本質上處於外在關係的基礎上靠搭橋建立起來的統一。對於主客關係也許大家比較容易理解,近半個世紀以來,我們講哲學原理,一般都是按照主客關係來講人與世界的關係。人與世界萬物的另一種關係是把二者看成血肉相連的關係:沒有世界萬物則沒有人,沒有人則世界萬物是沒有意義的。人是世界萬物的靈魂,萬物是肉體,人與世界萬物是靈與肉的關係,無世界萬物,人這個靈魂就成了魂不附體的幽靈;無人,則世界萬物成了無靈魂的軀殼,也就是上麵所說的,世界是無意義的。美國當代哲學家、神學家梯利希(P.Tillich,1886—1965)說:“我—自我與世界的相互依賴,就是基本的本體論結構,它包含了其他的一切。……沒有世界的自我是空的,沒有自我的世界是死的。”所謂“空的”就是沒有內容的魂不附體的幽靈之意,所謂“死的”就是無靈魂的軀殼之意。梯利希把人與世界萬物的這種融合關係稱為“自我—世界”結構以區別於“主體—客體”結構。[1]本章的副標題中的“人—世界”就是從梯利希的“自我—世界”引申來的。梯利希的觀點,直接來源於海德格爾。海德格爾的“此在與世界”的關係就類似於這種靈魂與肉體的關係。海德格爾說的“此在”是“澄明”,是世界萬物之“展示口”,又頗有些類似我國明代王陽明所說的“天地萬物與人原本是一體,其發竅之最精處是人心一點靈明”。“我的靈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地鬼神萬物離卻我的靈明,便沒有天地鬼神萬物了。我的靈明離卻天地鬼神萬物,亦沒有我的靈明。”[2]這種關係的特征也可歸結為三點:(1)內在性。人與世界萬物的關係是內在的。人是一個寓於世界萬物之中、融於世界萬物之中的有“靈明”的聚焦點,世界因人的“靈明”而成為有意義的世界,用中國哲學的語言來說,這就叫作“人與天地萬物一體”或“天人合一”(“天人合一”在中國哲學中有多種含義,“天”的歧義亦多,我這裏隻是借用它以避免海德格爾所說的“此在與世界”的術語之晦澀)。(2)非對象性。人是萬物的靈魂,這是人高於物的卓越之處,但承認人有卓越的地位,不等於認定人是主體,物是被認識、被征服的客體或對象,不等於是西方的人類中心論。在“人與天地萬物為一體”的關係中,人與物的關係不是對象性的關係,而是共處和互動的關係。(3)人與天地萬物相通相融。人不僅僅作為有認識(知)的存在物,而且作為有情、有意、有本能、有下意識等在內的存在物而與世界萬物構成一個有機的整體,這個整體是具體的人生活於其中的世界(生活不僅包括認識和生產鬥爭、階級鬥爭的實踐,而且包括人的各種有情感、有本能等的日常生活中的活動,這是一種廣義的實踐),可以叫作“生活世界”。倒過來說,此世界是人與萬物相通相融的現實生活的整體,不同於主客關係中通過認識橋梁以建立起來的統一體或整體,那是把客體作為對象來把握的整體,用哈貝馬斯的話來說,後者叫作“認識或理論的對象化把握的整體”,前者叫作“具體生活的非對象性的整體”。我們不能像有的人所誤解的那樣,因為兩者都講無限和整體,就把它們混為一談,不能因為講主客的統一就認為那是中國的天人合一論或西方現當代一些哲學家所說的超主客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