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界”結構和“主體—客體”結構是人與世界的兩種不同關係,兩者既表現於個人精神意識的成長和發展過程中,也表現於人類思想史中。關於前者,下麵將有專章論述,這裏專門談談兩種結構在中國哲學史和西方哲學史上的表現。“主體—客體”或“主客二分”雖然不是中國傳統哲學的專門術語,但已為當代中國哲學界所熟悉,“自我—世界”和“此在與世界”之類的術語則對於我們中國哲學界還比較生疏。為了通俗和方便起見,我借用中國哲學的術語,姑且稱之為“天人合一”式。“自我—世界”的融合關係與中國的“天人合一”確有某種相似相通之處,隻是我再重複前麵說過的一點,就是,中國各派思想家對“天”的解釋有多種,我這裏所用的“天”隻是取其世界萬物或自然之意。另外,梯利希的“自我—世界”的概念和海德格爾關於“此在和世界”的理論同中國的“天人合一”說有重大的區別,例如兩者認為人與世界萬物一體相通,但在如何息息相通、融為一體的問題上,是大不相同的。就“天人合一”的這種最廣泛、最粗略的意義來說,我們可以認為,中西哲學史各自都兼有“天人合一”式與“主客二分”式的思想,不過西方哲學史上較長時期占主導地位的舊傳統是“主體—客體”式,中國哲學史上長期占主導地位的思想是“天人合一”式。
1.兩種在世結構在西方哲學史上的表現
西方哲學史在蘇格拉底、柏拉圖以前,早期的自然哲學關於人與自然的關係的學說,主要是“人—世界”合一式。柏拉圖的“理念論”,從認識論的角度講客觀的理念是“認識”的目標,實開“主—客”式思想之先河。明確地把主體與客體對立起來,以“主客二分”式為哲學主導原則,乃是以笛卡爾為真正開創人的西方近代哲學之事;但笛卡爾的哲學也包含有“人—世界”合一的思想因素,他的神就是人和世界萬物之共同的本根或創造主。黑格爾是近代哲學的“主—客”關係思想之集大成者,他的“絕對精神”是主體與客體的最高統一,但他的“絕對精神”不僅是認識的最高目標,最終極的真理,也是世界萬物之最終的本根或創造主,它是最高的客觀精神,也是人類精神的最高形態——人與世界相通。黑格爾哲學所講的最高的主客統一包含著“人—世界”合一的思想,為他以後的西方現當代哲學特別是人文主義思潮的哲學思想鋪設了道路。總體來說,從笛卡爾到黑格爾的西方近代哲學的原則是“主體—客體”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