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相同而相通
“相同”就是前麵所說的“縱向超越”所要達到的抽象同一性或普遍性概念;“相通”乃是“橫向超越”所要達到的不同現實事物(包括在場的與不在場的)之間的相互融通的整體。
正如尼采所說:“世界上本來沒有相同的東西。”[1]萊布尼茨(G.W.Leibniz,1646—1716)更形象地說過:“找不到兩片相同的樹葉。”我們隻能通過認識的抽象活動,撇開相異的方麵,抽取其共同的、彼此相同之處,構成抽象的普遍性、共同性、同一性(這裏的“同一性”不是指相互依存、相互轉化)或者說相同性,這就是抽象概念。
但現實中沒有這種抽象的相同性,現實的東西總是千差萬別、彼此不同的。彼此不同的東西而又能互相溝通,這就是我所說的相通。
西方古典哲學家大多重認識論,把認識相同性視為哲學的重要任務。中國古代哲學家大多重本體論(存在論),認為把握現實的東西之彼此相通是哲學的重要任務。但我在這裏是想從理論上著重說明宇宙萬物不同而又相通的意義,進而說明哲學之最高任務不是認識相同性,而是把握相通性。我無意反對認識相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更無意斷言相同性是虛構,我隻是說相同性是抽象的,抽象不等於虛構。但我更強調的是,通過“橫向超越”把握相通高於通過“縱向超越”認識相同。我的主張,說得簡單一點,就是萬有相通,亦即萬物一體。
不少人認為,既然找不到彼此完全相同的東西,那也就談不上彼此相通。例如,主張語言隻能私有的論者就認為,私有語言隻是說話的本人才了解的東西,隻與說話的本人私有的感覺相關,因而主張此一說話人與彼一說話人不能相通,不能交流,也就是說,他們之間無共同語言,他們在使用同一語詞或同一種說法時,實際上是在表達各自不同的、私人獨有的經驗。